【招标结果】【高开公司】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江汉分公司2025年兴安盟S204、G111线公路养护工程劳务合作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招标结果】【高开公司】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江汉分公司2025年兴安盟S204、G111线公路养护工程劳务合作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荆门市 | 采购单位 |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江汉分公司2025年兴安盟S204、G111线公路养护工程劳务合作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内蒙古征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正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弘力德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高开公司】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江汉分公司2025年兴安盟S204、G111线公路养护工程劳务合作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0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江汉分公司2025年兴安盟S204、G111线公路养护工程劳务合作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江汉分公司2025年兴安盟S204、G111线公路养护工程劳务合作项目于2025年10月20日开启申请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完成评审。根据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采购人已经确认评审结果,现进行评审结果公示。
二、评审结果
第1合同包
第2合同包
第3合同包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及投诉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提出,采购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347国道与G0421许广高速入口交叉西260米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联系方式:027-84688771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5年10月20日
发布时间:2025-10-20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江汉分公司2025年兴安盟S204、G111线公路养护工程劳务合作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江汉分公司2025年兴安盟S204、G111线公路养护工程劳务合作项目于2025年10月20日开启申请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完成评审。根据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采购人已经确认评审结果,现进行评审结果公示。
二、评审结果
第1合同包
| 申请人名称 | 不含税报价(元) | 综合得分 | 推荐意见 |
| 内蒙古征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3027888.09 | 92.50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 科尔沁右翼前旗众蓬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3028104.32 | 87.13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 内蒙古嘻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028080.2 | 86.86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第2合同包
| 申请人名称 | 不含税报价(元) | 综合得分 | 推荐意见 |
| 内蒙古正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1728300.4 | 94.74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 内蒙古创圆建设有限公司 | 1728605 | 89.35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 内蒙古中正建设有限公司 | 1730508.75 | 86.65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第3合同包
| 申请人名称 | 不含税报价(元) | 综合得分 | 推荐意见 |
| 河北弘力德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9396828.81 | 88.81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 内蒙古博仁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 9402608.57 | 87.78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 河北旭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9402130.59 | 86.94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及投诉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提出,采购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347国道与G0421许广高速入口交叉西260米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联系方式:027-84688771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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