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悟县国有资产数字监管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孝感市
发布日期: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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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孝感市 |
采购单位 |
大悟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俪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悟县国有资产数字监管平台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大悟县国有资产数字监管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CG-2025-LF0101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大悟县国有资产数字监管平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63万元,招标人为大悟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悟县国有资产数字监管平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悟县国有资产数字监管平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
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
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本项目应由中
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
同的从业人员(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
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
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6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2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请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携身
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带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对应资格证明资料复印
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参加报名,报名费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北俪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大悟县隆盛花园17栋A单元301)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俪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大悟县隆盛花园17栋A单元301)
七、其他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悟县国有资产数字监管平台项目,项目业主为大悟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
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俪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
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大悟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大悟县国有资产数字监管平台项目
3、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5-LF01014
4、服务期:120日历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5、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63万元(凡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无效)
6、采购需求:采购大悟县国有资产数字监管平台建设服务商(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供
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
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本项目应由中
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
同的从业人员(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
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
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俪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大悟县隆盛花园17栋A单元301)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请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携身份证
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带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对应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复
印齐全并加盖公章)参加报名,报名费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4: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俪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大悟县城关镇隆盛花园17栋A单元301室)
4、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14:30分
5、开标地点:湖北俪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大悟县城关镇隆盛花园17栋A单元301室)
五、其他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投标文件时,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持法人授权
委托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
将被否决。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磋商公告的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悟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俪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悟县隆盛花园17栋A单元301
联系人:***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悟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悟县泉水路财政局
联系人:胡意胜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俪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悟县城关镇隆盛花园17栋A单元301
联系人: 湖北俪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
电子邮件: 2251853706@qq.com
韶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沁上评洋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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