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远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排污口论证及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宜昌市 发布日期:2025-10-12

【招标公告】远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排污口论证及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宜昌市 采购单位 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远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排污口论证及验收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远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排污口论证及验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BYC-2025-14
  2、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排污口论证及验收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采购需求:采购一家环保技术咨询机构对项目编制《远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远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远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及《远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技术审查,满足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具体以采购人合同要求为准)。
  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资料。
  8、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和技术审查,满足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需提供一项类似环评报告业绩。(类似业绩包含生态保护、自然资源、工业污染环评或建设类等任一一种内容相关的环评报告);
  (4)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8:00分到12:00分,14:30分到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2、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请有意愿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报名时需提供)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4楼)获取磋商文件(注:以上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获取磋商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单位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其响应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U盘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至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0月23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an.gov.cn/)发布。
  2、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联系方式:188272493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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