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南化人民法庭综合楼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十堰市 发布日期: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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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十堰市 采购单位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顺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南化人民法庭综合楼维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南化人民法庭综合楼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全兴广场3栋11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 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R-2025-468
2.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南化人民法庭综合楼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00元
5.施工范围:本项目涉及改造建筑面积801平方米,主要为改造楼顶屋面防水,建筑外立面改造,粉刷内墙,室内电路改造,翻新庭院大门、更换建筑门窗以及值班室改造等。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身份证,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持有有效身份证和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和虚假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全兴广场3栋11楼
3.方式:(1)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符合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列资料一套(所有复印件均须清晰可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在湖北顺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全兴广场3栋11楼)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如需网络获取请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符合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列资料彩色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360292970@qq.com),邮件主题名称必须写明项目名称,邮件正文内容必须写明: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全兴广场3栋11楼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全兴广场3栋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上内容可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地 址: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26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顺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全兴广场3栋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3477999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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