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陵区医养结合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医疗专项工程第2次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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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宜昌市 | 采购单位 | 宜昌西陵城发康养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西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陵区医养结合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医疗专项工程第2次澄清修改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及潜在投标人提问,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2(2)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的“企业业绩”修改如下:“投标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近5年以来(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9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医疗配套工程业绩,且业绩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每提供一项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能证明投标人承担工程部分的证明文件,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5元(大写:壹仟叁佰陆拾叁万贰仟玖佰壹拾壹元伍角伍分)。投标人请在“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环节自行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10月15日9时00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以本次答疑时发放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宜昌西陵城发康养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二路18号
代理机构:湖北西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32号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及潜在投标人提问,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2(2)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的“企业业绩”修改如下:“投标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近5年以来(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9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医疗配套工程业绩,且业绩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每提供一项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能证明投标人承担工程部分的证明文件,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5元(大写:壹仟叁佰陆拾叁万贰仟玖佰壹拾壹元伍角伍分)。投标人请在“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环节自行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10月15日9时00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以本次答疑时发放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宜昌西陵城发康养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二路18号
代理机构:湖北西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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