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枝江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土建工程第1次资审澄清与修改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宜昌市 发布日期: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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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宜昌市 采购单位 枝江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大楼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枝江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土建工程第1次资审澄清与修改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各潜在申请人:
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现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提问:在招标文件 p37,4.1.1(2)中如果出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且排名均在应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范围内时,则选择其中一家得分高的通过资格预审;得分相同时按照前款规则处理。在招标文件 p7,第 11 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两述内容描述有冲突,本项目是否允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一起投标?请予以明确。
回复:按资格预审文件中申请人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执行。
2.提问:(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请问一级建造师能否满足要求?(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在建工程,但是在评分业绩加分项中又可以是在建业绩,前后矛盾,如果业绩提供的是在建业绩,是否满足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3)信誉要求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时间是否为自资格预审公告时间起至递交资格预审截止时间期间均可?(4)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如果合同与验收无法体现,是否可以提供业主证明?(5)评标办法中企业信用中的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新专栏”无法进入,请问,是否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开标截止时间时查询即可?
回复:(1)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在建工程,评分业绩加分项以已完工项目为准,具体详见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的评分办法中项目负责人要求。(3)信誉要求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以自资格预审公告时间起至递交资格预审截止时间期间均可。(4)各潜在申请人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最终提供的材料是否有效由资格预审审查委员评定。(5)评标办法中企业信用中的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https://www.ycjsjg.net/xxgs/#/company/list)“诚信住新专栏”无法进入查询,经核查,评标办法中提供的链接可以直接进入并查询诚信分值;如果遇到链接无法打开的情况,请确认网络是否通畅,或者进入网页搜索“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自行进入官网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截图时间在资格预审公告开始时间至递交资格预审截止时间期间内均可。
3.原资格预审文件中:“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见后续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特别说明,本次招标不包含以下内容:精装修工程、室外景观及活动场地等配套工程、电梯设备采购、暖通空调(含新风)系统采购、污水处理扩容配套工程、医养弱电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医疗工艺专项工程及其他专项工程。”现更改为:“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见后续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特别说明,本次招标不包含以下内容:二次装修工程、室外景观及活动场地等配套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安装、暖通空调(含新风)系统采购安装、污水处理扩容配套工程、医养弱电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医疗工艺专项工程及其他专项工程。”
4.原资格预审文件评分办法中:“技术负责人:②从业年限在8年(含)以上的得5分;从业年限在5年(不含)至8年(不含)的得3分;从业年限在3(含)年至5年(含)的得1分;其他得0分。(上传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现更改为:“技术负责人:②从业年限在8年(含)以上的得5分;从业年限在5年(不含)至8年(不含)的得3分;从业年限在3(含)年至5年(含)的得1分;其他得0分。(提供能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证明材料及从业年限声明)”。
5.原资格预审文件评分办法中:“项目负责人:③业绩(3分):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来,承担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已完工且完成结算审计的以审计报告金额为准)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提供一个得3分(在建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工程以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需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结算审计报告(如有)原件彩色扫描件。”现更改为:“项目负责人:③业绩(3分):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来,承担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已完工且完成结算审计的以审计报告金额为准)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提供一个得3分(需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结算审计报告(如有)原件彩色扫描件。”
6.资格预审时间保持不变:2025年8月27日09点00分,请各潜在申请人及时下载相关澄清与修改文件。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澄清修改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道迎宾大道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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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马家店街道迎宾大道118号二楼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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