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通山县开发区文体路中段、创园路项目(EPC)-文体路中段机械租赁服务采购
所属地区:湖北咸宁市
发布日期:2025-08-10
【招标公告】通山县开发区文体路中段、创园路项目(EPC)-文体路中段机械租赁服务采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咸宁市 |
采购单位 |
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名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通山县开发区文体路中段、创园路项目(EPC)-文体路中段机械租赁服务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通山县开发区文体路中段、创园路项目(EPC)-文体路中段机械租赁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HBMC-TSJZ20250500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通山县开发区文体路中段、创园路项目(EPC)-文体路中段机械租赁服务采购招标
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19.877万元,招标人
为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机械租赁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通山县开发区文体路中段、创园路项目(EPC)-文体路中段机械租赁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通山县开发区文体路中段、创园路项目(EPC)-文体路中段机械租赁服务采购)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1日08时00分到2025年08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持(1)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
委托书(须附两者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确认报名,资
料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北名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咸宁市通山县平安巷西50米汉康大药
房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1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名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咸宁市通山县平安巷西50米汉康大药
房二楼)
七、其他
第一章通山县开发区文体路中段、创园路项目(EPC)-
机械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通山县开发区文体路中段、创园路项目(EPC)-文体路中段机械租赁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MC-TSJZ202505006
项目名称:通山县开发区文体路中段、创园路项目(EPC)-文体路中段机械租赁服务采购
最高限价: 1819.877万元(超出最高限价做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机械租赁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总承包要求的各个节点计划完成,最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
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相关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每天上午08点00分至11点30分,下午15
点00分至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名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通山县平安巷西50米汉康大药房二楼))
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持(1)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须附两者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确认报名,资料不退
还。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以受理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0时30分。
2.递交地点:湖北名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咸宁市通山县平安巷西50米汉康大药房
二楼)
五、公告发布期限和发布媒介
1.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
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通山县花园路
邮 编:437600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名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通山县平安巷西50米汉康大药房二楼
邮 编:437600
联系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通山县检察院后栋
联系人:周工
电 话:18106605234
电子邮件:1810660523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宁市通山县平安巷西50米汉康大药房二楼
联系人: 吴工
电 话: 15771058854
电子邮件: 27547264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湮枧构主要负责人目负责雌: 签名)
弓标人或其招标什哩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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