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梓山湖生态新城市政工程凌云路东段(新丰路-贺胜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咸宁市
发布日期:2025-08-10
【招标公告】梓山湖生态新城市政工程凌云路东段(新丰路-贺胜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咸宁市 |
采购单位 |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梓山湖生态新城市政工程凌云路东段(新丰路-贺胜大道)道路工程商品混凝土询比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梓山湖生态新城市政工程凌云路东段(新丰路贺胜大道)道路工程商品混凝土询比采
购公告
本项目梓山湖生态新城市政工程凌云路东段(新丰路-贺胜大道)道路工程商品混凝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
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梓山湖生态新城市政工程凌云路东段(新丰路-贺胜大道)道路工程商品混凝土询比采购:
1.2采购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
梓山湖生态新城位于咸宁市斧头湖咸安区辖区范围内,处于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及长株潭开发区的中间地带,
此区域将建成一个集休闲旅游度假区、商业金融核心区、中高档生态居住区、生态农业产业区、新农村建设样板区、高新技术
产业区于一体的新型生态城。
本项目商品混凝土最高限价为: ***.30元: (含税)。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团一家,成交份额100%;
1.6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
证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梓山湖生态新城市政工程凌云路东段(新丰路-贺胜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主要暂定工程数
量:C20商品混凝土1900m³,C25商品混凝土230m³,C30商品混凝土100m3.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_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_1个标段成交资
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交货期: 在收到供货通知1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2.4交货地点:梓山湖生态新城市政工程凌云路东段(新丰路贺胜大道)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地点;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①满足设计图纸对混凝土材料的各项要求,并以JGB14902-2012《预拌混凝土》作为质量评定和检验的依据,强度试验结
果评定以: GB/T50107《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为准。
②混凝土强度等级、技术要求(塌落度,外加剂)、龄期、有无抗渗要求或涉及其它技术要求等由甲方工程技术部与试验室
确定,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坍落度过大或过小影响施工时,项目部可要求调换或拒绝使用,严禁坍落度小的混凝土直接加水在
施工现场调配后使用。
③每批次商品砼到场时必须提供出厂证明及相关资料。
④乙方所供应混凝土的试块合格报告不能免除实际混凝土施工的质量问题,如在以后的各种检测中发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
损失的,甲方仍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对乙方提出索赔。
⑤乙方采用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规定。水泥进场时,
应向甲方提供附有生产厂的品质试验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
⑥细集料应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2022),细集料必须采用级配良好的、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小、颗
粒洁净且细度模数2.6~3.2的洁净天然中粗河砂。
⑦粗集料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粗集料必须采用质地坚硬、洁净、级配合理、粒形良好、线
胀系数小、吸水率小的级配碎石,不允许用卵石。粗集料要求使用I、||类连续级配碎石。
⑧用水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作为砼的拌制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应对水质进行检验。
⑨膨胀剂,减水剂,抗冻剂,缓凝剂,早强剂,泵送剂,速凝剂,防水剂等外加剂是经国家权威部门许可的绿色环保无污染
物无毒害的产品。乙方应事先提供外加剂的产品说明书,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需经复试合格
后方可使用。
①甲方有权对使用在本工程上的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 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
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不分等级资质或有授权预拌混凝土专业不分等级资质的经销商。
3.1.3财务要求: /
3.1.4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
销执照: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
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由信用中国链接到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
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3.1.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 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0 日_17_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
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
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上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8月_14 日 10 时_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
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ltzxgl.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以含税总价为评审依据。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湖北路桥梓山湖新城市政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
电 话:***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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