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伍家岗区东山大道与东站二路交会处西侧商业项目(一期)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监理)第2次澄清修改公告
【招标公告】伍家岗区东山大道与东站二路交会处西侧商业项目(一期)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监理)第2次澄清修改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宜昌市 | 采购单位 | 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诚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伍家岗区东山大道与东站二路交会处西侧商业项目(一期)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伍家岗区东山大道与东站二路交会处西侧商业项目(一期)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9项“招标人对定标规则的补充 (适用于评定分离)”修改为:本项目采用价格竞争法和票决计分法相结合的方式。定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诚信专项分值、企业实力、企业荣誉、投标报价情况采用“优中选低”的原则进行定标,即定标委员会先依据择优因素择优比选,通过票决选择出60%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按末位进一制取整),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时,全部进入下一环节,然后根据价格竞争法,定标委员会直接从“择优比选”选择出的中标候选人中选择最低报价的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择优比选”选择出的中标候选人中最低报价有多个相同时,以满足企业实力的监理业绩中单个项目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核准批复文件或备案证中总投资额最大的优先;若企业实力也相同的,则按照企业荣誉得分高的优先。企业荣誉也相同时,按诚信专项分值得分高的优先。诚信专项分值得分再次相同时,按上传投标文件时间早的优先。
2、除上述修改内容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和要求保持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严格按照本澄清修改公告及原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北诚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16、17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25年08月05日
根据伍家岗区东山大道与东站二路交会处西侧商业项目(一期)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9项“招标人对定标规则的补充 (适用于评定分离)”修改为:本项目采用价格竞争法和票决计分法相结合的方式。定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诚信专项分值、企业实力、企业荣誉、投标报价情况采用“优中选低”的原则进行定标,即定标委员会先依据择优因素择优比选,通过票决选择出60%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按末位进一制取整),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时,全部进入下一环节,然后根据价格竞争法,定标委员会直接从“择优比选”选择出的中标候选人中选择最低报价的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择优比选”选择出的中标候选人中最低报价有多个相同时,以满足企业实力的监理业绩中单个项目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核准批复文件或备案证中总投资额最大的优先;若企业实力也相同的,则按照企业荣誉得分高的优先。企业荣誉也相同时,按诚信专项分值得分高的优先。诚信专项分值得分再次相同时,按上传投标文件时间早的优先。
2、除上述修改内容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和要求保持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严格按照本澄清修改公告及原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北诚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16、17楼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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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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