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色大冶供应链管理中心年度火冶行车备件(白名单)采购项目邀请书

所属地区:湖北黄石市 发布日期: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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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黄石市 采购单位 大冶有色供应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色大冶供应链管理中心年度火冶行车备件(白名单)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色大冶供应链管理中心年度火冶行车备件(白名单)采购项目 DYYS2025-FZB228 直接采购文件 采购人:供应链管理中心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邀请函 中色大冶供应链管理中心年度火冶行车备件(白名 单)采购项目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年度火冶行车备件采购,采购人为供应链管理中心,采购项目资金 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通过采购人直接采购审批决策程序,现对该 货物采购进行直接采购(采购编号:DYYS2025-FZB228)。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需求单位为冶炼厂、弘盛铜业。冶炼厂现有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制造的 10 吨行车 3 台、20 吨行车 3 台、75 吨冶金行车 3 台;弘盛铜业 现有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 QZ20-31.5A7 行车 6 台。此次采购的为 QZ20-31.5A7 行车备件,主要用于转运精矿仓物料至运输皮带,目前该设备已稳定 运行 3 年。 3. 采购范围
备件名称 主机设备名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单位数量品牌/厂家需求单位
1板钩装配75T 行车附图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2副钩钩头75T 行车附图1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3吊钩梁装 配75T 行车附图1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4制动轮10T 行车200-Y48*112G350003185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5联接轴制 动轮20T 行车630- ZC90*132/100*165G3500025833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620T 行车80*130/φ80*130F010002577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7主钩卷筒 组(左)75T 行车D800 左1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8主小车主 动轮组75T 行车F1005433113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9主小车被 动轮组75T 行车F1005433123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10 副小车主 动轮组75T 行车F1005433143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11 副小车被 动轮组75T 行车F1005433153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12 大车主动 轮组75T 行车F100543317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13 大车被动 轮组75T 行车F100543318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14 副起升滑 轮75T 行车F1007409273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15 主起升滑 轮75T 行车F1007409534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16 主钩吊具 定滑轮75T 行车F100743060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17 主钩吊具 动滑轮75T 行车F100743061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18 副起升机 构制动轮75T 行车G350008673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19 主起升机 构齿形联75T 行车G3500117932大连华锐重工集冶炼厂
轴器(电 机端)团股份有限公司
20主起升机 构齿形联 轴器(减 速器端)75T 行车G350011794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21副起升机 构齿形联 轴器75T 行车G350011828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22 鼓形齿式 联轴器20T 行车GⅡCL3 48*112/35*82G350002592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23 鼓形齿式 联轴器20T 行车GⅡCL8 J1110*167/J195*1 32G350002677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24联轴器10T 行车GⅡCLZ4 ZC50*84/55*112G350002564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25 鼓形齿式 联轴器20T 行车GⅡCLZ4 ZC50X84/55X112G350002603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26 鼓形齿式 联轴器20T 行车GⅡCLZ7 J1 80*132G350002593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27 鼓形齿式 联轴器20T 行车GCLD7 Z1C110*167/J1 100*167G350002584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28带制动轮 鼓形齿联 轴器20T 行车NGCLZ7 ZC55*84/55*112G3500026784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29 制动轮联 轴器10T 行车NGCLZ8 ZC 60*107/55*112G350003181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3020T 行车φ55*110/φ 55*110F102081136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31 鼓形齿联 轴器10T 行车G350003187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32 鼓形齿式10T 行车G3500031802大连华锐重工集冶炼厂
联轴器团股份有限公司
33 鼓形齿式 联轴器10T 行车G350003184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34联轴器10T 行车G350003182G350003182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35制动轮鼓 型齿联轴 器10T 行车G350002851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36 被动车轮 组20tφ700 QU80F100540016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37 主动车轮 组20tφ700 QU80F100540023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38 主动车轮 组20tF190200005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39 被动车轮 组20tF190200006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40主动车轮 组 10tF100300019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41被动车轮 组 10tF100300018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
42 大车车轮 组1-6#智能抓 斗起重机F100543058,Φ 700mm8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43 小车主动 车轮组1-6#智能抓 斗起重机F100543056,Φ 400mm4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44 小车从动 车轮组1-6#智能抓 斗起重机F100543057,Φ 400mm4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45卷筒组1-6#智能抓 斗起重机F100064710,Φ 800×1800(左右 向槽 13×37)Q355B1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46卷筒组1-6#智能抓 斗起重机F100064711,Φ 800×1800(左右 向槽 17×37)Q355B1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47滑轮1-6#智能抓 斗起重机NR00555.020201Φ 710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48 上滑轮轴 1-6#智能抓 斗起重机NR00555.02020242CrMo1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49 下滑轮轴 1-6#智能抓 斗起重机NR00555.030543CrMo1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50 抓斗总成 1-6#智能抓 斗起重机G420005034;20t2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51 抓斗导绳 轮1-6#智能抓 斗起重机TY.DL140.00III6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52 楔形绳套 总成1-6#智能抓 斗起重机TY.XT028.00III(M28)6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53夹紧螺丝 固定型梅 花联轴器1-6#智能抓 斗起重机LK8-CC40K4大连华锐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3.1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3.1.1、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合同签订后,按需方委托单要求完成交货,具体交 货时间及交货数量以最终谈判结果为准。 3.1.2、送货目的地:湖北省黄石市新下陆区大冶有色冶炼厂、湖北省黄石市阳 新弘盛铜业公司。 3.1.3、付款方式:以最终谈判结果为准。 3.2 其他要求 3.2.1 标的物报价需含 13%增值税、运费、装车费、包装费(应满足招标现场叉 车或起重设备卸货搬运)等与标的物相关费用,车板交货; 3.2.2 安装调试:备件到厂验收合格后,组织人员进场指导安装,确保备件与现 场安装条件相符,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3.2.3 技术及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服务、现场服务、技术及人员培训、售后服务 等; 3.2.4 随机资料:随机附带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含设备合格证、装箱单等); 3.2.5 执行标准:备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供货人要求。当各规范、标准及技术要求相互矛盾或标准更新 时,以高等级的、最新版的标准和要求为准,详见技术附件要求。 3.2.6 供货条件确认:供货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技术交流,并确认供货条件,供 货人对安装位置等疑问,可自行到使用现场实地了解项目情况以确保备件的互换 性,如现场据实测绘等方式。 ★4.应答人资格要求 4.1 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三证合 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应答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业绩要求:\。 (3)信誉要求:\; (4)其他要求: 5.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 15:00 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 15: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有色集团采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mc.com.cn/)(以下简称 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21 日 15:00,应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 子采购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5 年 7 月 21 日 15:00 7.2 开标地点:平台线上开标 应答人不用到现场,但仍需在线参加开标过程。在开标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会开启远程开标大厅,应答人须登录投标管家(登录中国有色集团采购采 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mc.com.cn/),页面右方下载中心下载投标管 家)点击“在线签到”。开标时间则截止签到,采购人开启远程解密,应答人在投 标管家中点击“一键解密”解密标书,系统开始唱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有色集团采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p.cnmc.com.cn/)及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冶有色供应链管理中心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新下陆 联系人:*** 电 话:***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冶炼厂: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年度火冶行车备件) 合同编号:(2025)冶色有限合字第 — 号 签订地点:湖北省黄石市新下陆 签订日期:2025 年 月 日 买受人: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买受人执行单位: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厂 出卖人: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含税总金额(元)交(提)货时间
年度火冶 行车备件一批合同供货有效期:合同签 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月前。
合计人民币金额: ( 大写: ),含 13%增值税、运费、装卸费、保险以及其他与合同履行相关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二条 质量标准:买受人对货物质量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质量标准执行;没 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行业最新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按照企业标准执行。提供的标 的物必须符合招标人现场需求,能和原有设备配套安装。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质保期货到 18 个月或运行 12 个月(以中 标人投标文件为准),先到为准。质保期内质量“三包”2、质保期内,出卖人应按照货物生 产厂家质保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标准较高者为准)免费提供质保维修服务。3、若出 卖人收到买受人质保维修通知后 3 日内或买受人发出质保维修通知之日起 5 日内(以较短者为 准),未提供质保维修服务的,买受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出卖 人承担。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1.按出卖人标准包装,包装物免费不回收。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及费用负担:1、交货地点为买受人指定地点。运费由出卖 人负责。2、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货物时,应一并转移与买卖相关单证,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 修卡、产品合格证等。3、在货物交付买受人且经买受人书面验收合格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 风险由出卖人负责。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及期限:按第二条要求,异议期为货到现场叁个月。 第八条 成套设备的调试与安装:指导。 第九条 结算方式:(以谈判报告为准) 第十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563 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出卖人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0.1%/天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最高扣款 额不超过合同款的 5%。逾期交货< 90 >天以上,买受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向买受 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仍需赔偿。出卖人 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污染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相关事宜,由出卖人承担相关责任及相关 赔偿。 2.缔约双方之间均不得行贿、受贿及违反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 付合同金额 10%违约金。 3.其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双方均应按约定 严格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 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 份,买受人肆份,出卖人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无。 第十六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止。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1、出卖方严格按照合同清单要求的品牌、规格送货,否则 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将退货、换货处理,同时将不良行为纳入供应商考核。2、如供应商 无法开具 13%税率,或国家税率发生调整,则按出卖人实际税率据实调整,在价税合计中非 人为产生的误差,为允许差异。3、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参数 及技术要求以技术协议为准。
买受人 买受人: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黄石市新下陆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电话: 开户银行:工行下支 帐号 1803010709200018197 税号:91420000770785545Q 邮政编码:435005 出卖人 出卖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弘盛铜业: 工 矿 产 品 购 销 合 同(年度火冶行车备件) 出卖人: 合同编号:(2025)弘盛第 ( )号 买受人: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黄石市阳新县新港物流工业园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签订时间: 2025 年 月 日
产品名称规格型 号单位数量单价(含税)总金额(含税)交(提)货时间
年度火冶行车备件附后附后附后附后
合计(人民币)大写金额: 含 13%增值税、运保费。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买受人对货物质量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质量标准执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 的,按照行业最新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按照买受人技术要求执行。 第三条 质保期限: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非人为损坏情况下,质保期为投入使用后一个月。质保 期内质量“三包”。2、质保期内,出卖人应按照货物生产厂家质保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标准较高者为 准)免费提供质保维修服务。3、若出卖人收到买受人质保维修通知后 3 日内或买受人发出质保维修通知之日起 5 日内(以较短者为准),未提供质保维修服务的,买受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出 卖人承担。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出卖人标准包装,包装物免费不回收。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六条 知识产权:出卖人保证本合同中买受人所购标的物及软件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出现第三方提 出的任何侵权主张,均由出卖人负责,买受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1、交货地点为买受人指定地点,运费由出卖人负责。2、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 货物时,应一并转移与买卖相关单证,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修卡、产品合格证等。3、在货物交付买受人且经买 受人书面验收合格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负责。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及期限:按第二条要求,异议期为货到现场陆个月。 第九条 成套设备的调试与安装:无。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以最终谈判为准。 第十一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1.一方不履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将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 赔偿因违约给非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出卖人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0.1%/天向买受人支付 违约金。 出卖人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污染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相关事宜,由出卖人承担相关责任及相关 赔偿。3.缔约双方之间均不得行贿、受贿及违反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 10% 违约金。4.其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 提请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受人肆份,出卖 人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附后。 第十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止。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出卖方严格按照合同清单要求的品牌、规格送货,否则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将退货、换货处理,同时将不良行为纳入供应商考核。
出 卖 人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税 号:买 受 人 单位名称: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阳新县新港物流工业园海洲大道 68 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建行黄石铜都支行 帐 号:42050160660800000343 税 号:91420222MA49ALUJ0R
第三章采购要求文件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需求单位为冶炼厂、弘盛铜业。冶炼厂现有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制造的 10 吨行车 3 台、20 吨行车 3 台、75 吨冶金行车 3 台;弘盛铜业 现有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 QZ20-31.5A7 行车 6 台。此次采购的为 QZ20-31.5A7 行车备件,主要用于转运精矿仓物料至运输皮带,目前该设备已稳定 运行 3 年。 二、技术要求
备件名称 主机设备规格型号图号材质技术要求品牌/厂家需求单位
1板钩装配 75T 行车附图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2副钩钩头 75T 行车附图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3吊钩梁装 配75T 行车附图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4制动轮10T 行车200-Y48*112G350003185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5联接轴制 动轮20T 行车630- ZC90*132/100*16 5G350002583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620T 行车 80*130/φ80*130 F010002577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7主钩卷筒 组(左) 75T 行车D800 左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8主小车主 动轮组75T 行车F100543311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9主小车被 动轮组75T 行车F100543312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10 副小车主 动轮组75T 行车F100543314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11 副小车被 动轮组75T 行车F100543315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12 大车主动 75T 行车F100543317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冶炼厂
轮组有限公司
13 大车被动 轮组75T 行车F100543318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14 副起升滑 轮75T 行车F100740927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15 主起升滑 轮75T 行车F100740953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16 主钩吊具 定滑轮75T 行车F100743060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17 主钩吊具 动滑轮75T 行车F100743061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18 副起升机 构制动轮 75T 行车G350008673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19主起升机 构齿形联 轴器(电 机端)75T 行车G350011793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20主起升机 构齿形联 轴器(减 速器端)75T 行车G350011794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21副起升机 构齿形联 轴器75T 行车G350011828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22 鼓形齿式 联轴器20T 行车GⅡCL3 48*112/35*82G350002592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23 鼓形齿式 20T 行车GⅡCL8 J1110*167/J195*G350002677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冶炼厂
联轴器132有限公司
24联轴器10T 行车GⅡCLZ4 ZC50*84/55*112G350002564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25 鼓形齿式 联轴器20T 行车GⅡCLZ4 ZC50X84/55X112G350002603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26 鼓形齿式 联轴器20T 行车GⅡCLZ7 J1 80*132G350002593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27 鼓形齿式 联轴器20T 行车GCLD7 Z1C110*167/J1 100*167G350002584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28带制动轮 鼓形齿联 轴器20T 行车NGCLZ7 ZC55*84/55*112G350002678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29 制动轮联 轴器10T 行车NGCLZ8 ZC 60*107/55*112G350003181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3020T 行车φ55*110/φ 55*110F102081136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31 鼓形齿联 轴器10T 行车G350003187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32 鼓形齿式 联轴器10T 行车G350003180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33 鼓形齿式 联轴器10T 行车G350003184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34联轴器10T 行车G350003182G350003182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35制动轮鼓 型齿联轴 器10T 行车G350002851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36 被动车轮 组20tφ700 QU80F100540016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37 主动车轮 组20tφ700 QU80F100540023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38 主动车轮 组20tF190200005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39 被动车轮 组20tF190200006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40主动车轮 组 10tF100300019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41被动车轮 组 10tF100300018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冶炼厂
42 大车车轮 组1-6#智能 抓斗起重 机F100543058,Φ 700mm采用角瓦轴承箱,降低安 装和拆装维修难度;车轮 直径 700mm;车轮材质 65Mn,锻造;车轮踏面均 进行热处理,硬度范围 HB300~380,淬火深度 ≥20mm,深度 20mm 处硬 度≥260HB;车轮轴材质 42CrMo,锻造,配套轴承 22330CC/W33 (SKF/FAG/NSK)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43 小车主动 车轮组1-6#智能 抓斗起重 机F100543056,Φ 400mm车轮直径 400mm;车轮材 质 65Mn,锻造;车轮踏面 均进行热处理,硬度范围 HB300~380,淬火深度 ≥20mm,深度 20mm 处硬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度≥260HB;车轮轴材质 42CrMo,锻造,配套轴承 22220CC/W33 (SKF/FAG/NSK)
44 小车从动 车轮组1-6#智能 抓斗起重 机F100543057,Φ 400mm车轮直径 400mm;车轮材 质 65Mn,锻造;车轮踏面 均进行热处理,硬度范围 HB300~380,淬火深度 ≥20mm,深度 20mm 处硬 度≥260HB;车轮轴材质 42CrMo,锻造,配套轴承 22220CC/W33 (SKF/FAG/NSK)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45卷筒组1-6#智能 抓斗起重 机F100064710,Φ 800×1800(左右 向槽 13×37)Q355B行车型号为 QZ20-31.5 A7,Q=20T LK=31.5,H=12m 与现场尺寸满足互 换性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46卷筒组1-6#智能 抓斗起重 机F100064711,Φ 800×1800(左右 向槽 17×37)Q355B行车型号为 QZ20-31.5 A7,Q=20T LK=31.5,H=12m 与现场尺寸满足互 换性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47滑轮1-6#智能 抓斗起重 机NR00555.020201 Φ710抓斗属于中型,宜采用铸 铁滑轮,按照 GB/T 27546-2011 标准中的相关 类容执行,材料的力学性 能应符合 GB/T 27546-2011 中的 5.1 的规定,允 许使用满足使用要求的其 他材料。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48 上滑轮轴1-6#智能 抓斗起重 机NR00555.02020242CrMo采用 CrMo 合金钢材,与 现场尺寸满足互换性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49 下滑轮轴1-6#智能 抓斗起重 机NR00555.030543CrMo采用 CrMo 合金钢材与,现场尺寸满足互换性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50 抓斗总成 1-6#智能 抓斗起重 机G420005034;20t抓斗的抓满率不应小于 90%,抓斗结构件材料的 力学性能不应低于 GB/T 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1591-2008 规定的 Q345B;主要承载链接销 轴材料的力学性能不应低 于 GB/T 699-2015 规定的 45 钢,并应进行适当的热 处理;刃口应具有较好的 可焊性及耐磨性,表面硬 度不应低于 300HBW;刃尖 应使用耐磨材料,硬度不 低于 450HBW 或耐磨合金 铸造件。各转动件应转动 灵活,无卡阻等异常现 象。双瓣闭合后,刃口接 触面最大允许间隙不应大 于 2mm,刃口侧壁允许最 大错位不应大于 4mm。
51 抓斗导绳 轮1-6#智能 抓斗起重 机TY.DL140.00III行车型号为 QZ20-31.5 A7,Q=20T LK=31.5,H=12m 与现场尺寸满足互 换性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52 楔形绳套 总成1-6#智能 抓斗起重 机TY.XT028.00III(M28)行车型号为 QZ20-31.5 A7,Q=20T LK=31.5,H=12m 与现场尺寸满足互 换性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53夹紧螺丝 固定型梅 花联轴器1-6#智能 抓斗起重 机LK8-CC40K行车型号为 QZ20-31.5 A7,Q=20T LK=31.5,H=12m 与现场尺寸满足互 换性大连华锐重 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弘盛铜业
2.2 其他要求 2.2.1 标的物报价需含 13%增值税、运费、装车费、包装费(应满足招标现场叉 车或起重设备卸货搬运)等与标的物相关费用,车板交货; 2.2.2 安装调试:备件到厂验收合格后,组织人员进场指导安装,确保备件与现 场安装条件相符,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2.2.3 技术及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服务、现场服务、技术及人员培训、售后服务 等; 2.2.4 随机资料:随机附带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含设备合格证、装箱单等 ); 2.2.5 执行标准:备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 行业及地方标准、供货人要求。当各规范、标准及技术要求相互矛盾或标准更新 时,以高等级的、最新版的标准和要求为准,详见技术附件要求。 2.2.6 供货条件确认:供货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技术交流,并确认供货条件,供 货人对安装位置等疑问,可自行到使用现场实地了解项目情况以确保备件的互换 性,如现场据实测绘等方式。 三、质量标准 1、 所供产品必须为正品,非试制品或翻新品。发现所供产品为非正品或翻新 品,后果由供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后果。 2、合同货物如产生专利纠纷,由供方负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四、验收要求 1、按国家最新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要求和使用效果为验收标准,采购 人有权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包括理化指标化验及其他方式检验;供方对检测结果有 异议的,可将样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国家认可的检测资质)检测,最终结果 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准,费用由供方承担。 2、标的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按照但不限于下列方式验收: 2.1 核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单位提供产品合格证等,对合同约定规格型 号、技术参数、品牌等相关资料一一核对,资料不齐,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 2.2 外观检验:查看及核对包装物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要求,包装物应对 产品的运输和储存起到保护作用。包装应完整,无破损;包装物不符要求及破损,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 2.3 标的物的最终验收地点为采购人使用现场,提出异议期限为质量检测后一 个月内 。 3、进厂入库的标的物技术要求必须与招标要求一致,标的物进厂以招标方计量 检验为准,投标方随标的物附产品检验报告单,如有异议可提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 仲裁,以仲裁结果为准进行结算。 4、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异议,经确认为质量问题的,报价人须按不合格品,进行换货或等额赔偿。 5、合同标的物如产生专利纠纷,由报价人负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6、采购人对产品提出的问题,报价人应在 48 小时内无条件上门服务。 五、包装及运输要求 1、通用方式包装,符合国家标准,包装物不回收。 2、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受潮。不得受有害物质的浸蚀。 3、按国家最新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使用效果为验收标准。 4、产品外包装上须注明品牌及其他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冶有色供应链管理中心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新下陆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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