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襄阳市安达东院厂房/仓库、安达西院四层住宿楼、安达西院茶炉房、襄新路二层办公楼租赁
【招标信用】襄阳市安达东院厂房/仓库、安达西院四层住宿楼、安达西院茶炉房、襄新路二层办公楼租赁: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襄阳市 | 采购单位 | 襄阳市安达东院厂房/仓库、安达西院四层住宿楼、安达西院茶炉房、襄新路二层办公楼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襄阳市安达东院厂房/仓库、安达西院四层住宿楼、安达西院茶炉房、襄新路二层办公楼租赁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项目编号 | GD02025DF103286 |
|---|---|
| 项目名称 | 襄阳市安达东院厂房/仓库、安达西院四层住宿楼、安达西院茶炉房、襄新路二层办公楼租赁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57.59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5-07-01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挂牌底价为含税价格,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租赁保证金为1个月租金。承租方应于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租金(6个月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先支付后使用,不得逾期支付。租金每2年递增5%。 2.本项目装修免租期为6个月。 3.出租方以现状向承租方交付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包括房屋内所附属的配套设施、设备、公共通道等。 4.承租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款项 0.5%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时间累计超过10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当年租金总额0.5%违约金。 5.本项目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的或者将租赁房屋对外担保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应按当年租金总额1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6.本项目租赁期内,因政府征用、动迁或政府相关部门拆除房屋等因素及政策变化,导致租赁区域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房屋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等情况,导致本次交易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承租方作为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有权从被征收人(出租方或出租方代理的房屋所有权人)和/或政府获得补偿以弥补其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租赁房屋而遭受的损失。 7.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或者损坏租赁房屋主体结构的,应向出租方支付当年租金总额10%违约金。 8.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搭建临时建筑的,应负责拆除并恢复原状,同时应向出租方支付当年租金总额10%违约金。 9.如出租方拟在租期届满后将租赁房屋按照一定条件出租给第三方,提前1个月将出租条件告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0.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出租方补偿。 11.本项目所涉及的茶炉房、襄新路二层办公楼、安达东院厂房仓库未办理房产证,其中襄新路二层办公楼、安达东院厂房仓库有土地证。 特别提示: 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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