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通山县茅田河经太平山至梅家颈公路改建工程(E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TSZX-202505GL-518001001)
【招标结果】通山县茅田河经太平山至梅家颈公路改建工程(E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TSZX-202505GL-518001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咸宁市 | 采购单位 | 通山县交通运输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通山县茅田河经太平山至梅家颈公路改建工程(EPC)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联合体】湖北晟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通山宏达路桥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202505GL-518001001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茅田河经太平山至梅家颈公路改建工程(EPC)于 2025年05月09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6月05日在 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山县教育局10楼第三开标室开标,并于 2025年06月0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通山县交通运输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6月06日至 2025年06月09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通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九宫大道313号
联系人:***
电话:***
2、代理机构: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山县太平大道 281 号二楼
联系人:***
电话:***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机构:通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滨河路 73 号 301 室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传真):0715-236150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5日
招标编号:TSZX-202505GL-518001001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茅田河经太平山至梅家颈公路改建工程(EPC)于 2025年05月09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6月05日在 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山县教育局10楼第三开标室开标,并于 2025年06月0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通山县交通运输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湖北晟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通山宏达路桥有限公司 | 【联合体】十堰市路纬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通山县路路通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联合体】湖北德诚永晟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通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53 | 446491451.09 | 440536334.95 | |
| 质量(如有)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关于质量目标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或 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或 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关于质量目标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095日历天 | 1095日历天 | 1095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赵恢章 | 黄涛 | 徐胜华 |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 | 鄂1532019202001162 | 鄂1422018201902551 | 鄂1652023202400793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6月06日至 2025年06月09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通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九宫大道313号
联系人:***
电话:***
2、代理机构: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山县太平大道 281 号二楼
联系人:***
电话:***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机构:通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滨河路 73 号 301 室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传真):0715-236150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德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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