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通山县电子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TSZX-202504FJ-513001001)
【招标结果】通山县电子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TSZX-202504FJ-513001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咸宁市 | 采购单位 | 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通山县电子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202504FJ-513001001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电子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于 2025年04月30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5月28日在 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山县教育局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 2025年05月28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5月29日至 2025年06月03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通山县迎宾大道开发区办公楼
联系人:***
电话:***
2、代理机构: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21楼)
联系人:***
电话:***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机构:通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滨河路73号301室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传真):0715-236150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8日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招标编号:TSZX-202504FJ-513001001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电子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于 2025年04月30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5月28日在 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山县教育局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 2025年05月28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中智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西安海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通山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 | 【联合体】中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通山县第二建筑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27537282.6000 | 28270739.4000 | |
| 投标报价备注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3%;施工图设计费下浮率55%;工程建设其他费(造价费)下浮率56%;预备费94.89万元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5.2%;施工图设计费下浮率50%;工程建设其他费(造价费)下浮率55%;预备费94.89万元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2.3%;施工图设计费下浮率61%;工程建设其他费(造价费)下浮率65%;预备费94.89万元 | |
| 质量(如有)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合格。(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合格。(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合格。(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80日历天 | 180 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罗丽萍 | 焦林凡 | 方望兴 |
| 证书名称 | 建筑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建筑二建建造师注册证书 | 建筑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 | 鄂242232340211 | 鄂242131431459 | 鄂242121222146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5月29日至 2025年06月03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通山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通山县迎宾大道开发区办公楼
联系人:***
电话:***
2、代理机构: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21楼)
联系人:***
电话:***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机构:通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滨河路73号301室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传真):0715-236150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8日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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