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钢材询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十堰市 发布日期:202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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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十堰市 采购单位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钢材询价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钢材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5-295
因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模板改制加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05月12日下午19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链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到货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1
钢板
6000*1500*5mm
国标

31.792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
2025年05月15日

2
钢板
6000*1500*12mm
国标

3.165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
2025年05月15日

3
等边角铁
50*5mm,6m
国标

10.302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
2025年05月15日

4
钢带
6000*50*5mm
国标

9.32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
2025年05月15日

5
Q235B开平板
5550*1510*12mm
国标

7.894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
2025年05月15日

6
Q235B开平板
6455*1510*12mm
国标

26.338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
2025年05月15日

7
Q235B开平板
2617*1510*12mm
国标

26.737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
2025年05月15日

8
Q235B开平板
1000*1510*12mm
国标

27.688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
2025年05月15日

9
中厚板
8000*2000*12mm
国标

52.226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
2025年05月15日

10
中厚板
8000*2000*16mm
国标

9.572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
2025年05月15日

11
中厚板
8000*2000*20mm
国标

2.071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
2025年05月15日

12
槽钢
[10*6m
国标

33.216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
2025年05月15日

13
槽钢
[14*6m
国标

5.487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
2025年05月15日

14
槽钢
[20*6m
国标

0.678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
2025年05月15日

15
槽钢
[25*6m
国标

2.895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
2025年05月15日

合计



249.381




二.中心简介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成立于2023年(原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周转器材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公司周转器材管理及地材管理。物资集管运营中心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中心占地70亩,厂房面积7500平米,是一家集非标设备及钢结构开发研究、设计、制作、安装和建筑工程周转器材租赁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中心另外下设两个分中心,分中心面积40余亩。主要产品包含各类台车等隧道工装、钢模板、钢结构、钢支撑、贝雷片、梯笼等非标件加工租赁业务。
三.有关要求: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有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本次询价以(固定价)方式结算,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税金部分按新税率执行。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甲方“谈判降价”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必须满足技术标准。
6.货物验收方式:过磅验收,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过磅验收,实际验收数量以双方磅单最小值为准;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在甲方规定验收地点在双方共同见证下对数量以及重量进行初步验收,实际验收已抽样检测合格进行确认。
双方对磅秤准确性有争议时,可在第三方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双方磅单最小值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60%)
☑承兑汇票或商业票据(40%),乙方接受甲方出具的【12】个月票据,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2)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 3 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50 %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6个月内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日起1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如超过1年未支付,逾期利息自未支付货款的第13个月开始起算,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逾期利息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
8.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9.报价有效期:90天。
10.技术指标: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要求,所有钢材均严格按照规格尺寸加工。
11.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2.其他要求: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将进行报价作废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东路75号
联 系 人:***(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赵家伟(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5004273391 
 
 
2025年05月09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XJ-2025-295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管运营中心: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2-XJ-2025-295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2-XJ-2025-295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税率
价税合计(元)
备注
1
钢板
6000*1500*5mm
国标

31.792

13%


2
钢板
6000*1500*12mm
国标

3.165

13%


3
等边角铁
50*5mm,6m
国标

10.302

13%


4
钢带
6000*50*5mm
国标

9.32

13%


5
Q235B开平板
5550*1510*12mm
国标

7.894

13%


6
Q235B开平板
6455*1510*12mm
国标

26.338

13%


7
Q235B开平板
2617*1510*12mm
国标

26.737

13%


8
Q235B开平板
1000*1510*12mm
国标

27.688

13%


9
中厚板
8000*2000*12mm
国标

52.226

13%


10
中厚板
8000*2000*16mm
国标

9.572

13%


11
中厚板
8000*2000*20mm
国标

2.071

13%


12
槽钢
[10*6m
国标

33.216

13%


13
槽钢
[14*6m
国标

5.487

13%


14
槽钢
[20*6m
国标

0.678

13%


15
槽钢
[25*6m
国标

2.895

13%


合计
249.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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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厂(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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