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区食堂托管招商经营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区食堂托管招商经营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十堰市 | 采购单位 |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区食堂托管招商经营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区食堂托管招商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经营商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区食堂托管招商经营项目
二、项目内容:学校对现有南区食堂三楼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2296.19平方米,托管经营商需投资人民币310万元获得改造后的南区食堂经营权,托管经营年限为三楼2017年9月1日至2021年7月10日;一楼2019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0日,二楼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7月10日。
三、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
2、按照《湖北省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的B级及以上级别。
3、投标人必须具备大型社会餐饮(团餐)管理经验,且有文化沉淀,财务状况良好,资金、技术和抗风险能力强,管理体制成熟先进。
4、投标人拟本项目授权代表或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并有从事高校食堂管理三年以上经验、持有从事高校食堂管理资格证明。
5、投标人在餐饮同行业中口碑好、信用度高,无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人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承诺中标后保证做到以下几条: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食堂三楼投资改造资金310万元和招标人与南区食堂改造项目建设签订合同的资金到账进度,提前10天分期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食堂三楼交付使用前要付清全部投资款;
2)在食堂三楼改造过程中要与食堂原经营二楼的经营商协调处理好有关项目改造带来的问题,避免对南区食堂原二楼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在签订托管经营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50万元风险保证金,并在运营中每年购买保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餐饮场所责任保险。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凡有意报名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12日至2017年07月1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浙江路审计局和昌花园2号楼3单元202室)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07月28日15时00分前递交至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515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 系 人:张瑛 张秀丽 电 话: 0719-8665506 18071369555
一、项目名称: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区食堂托管招商经营项目
二、项目内容:学校对现有南区食堂三楼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2296.19平方米,托管经营商需投资人民币310万元获得改造后的南区食堂经营权,托管经营年限为三楼2017年9月1日至2021年7月10日;一楼2019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0日,二楼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7月10日。
三、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
2、按照《湖北省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的B级及以上级别。
3、投标人必须具备大型社会餐饮(团餐)管理经验,且有文化沉淀,财务状况良好,资金、技术和抗风险能力强,管理体制成熟先进。
4、投标人拟本项目授权代表或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并有从事高校食堂管理三年以上经验、持有从事高校食堂管理资格证明。
5、投标人在餐饮同行业中口碑好、信用度高,无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人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承诺中标后保证做到以下几条: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食堂三楼投资改造资金310万元和招标人与南区食堂改造项目建设签订合同的资金到账进度,提前10天分期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食堂三楼交付使用前要付清全部投资款;
2)在食堂三楼改造过程中要与食堂原经营二楼的经营商协调处理好有关项目改造带来的问题,避免对南区食堂原二楼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在签订托管经营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50万元风险保证金,并在运营中每年购买保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餐饮场所责任保险。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凡有意报名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12日至2017年07月1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浙江路审计局和昌花园2号楼3单元202室)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07月28日15时00分前递交至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515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 系 人:张瑛 张秀丽 电 话: 0719-8665506 1807136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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