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江坪河库区移民公路路面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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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鹤峰县容阳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坪河库区移民公路路面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湖北连升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
江坪河库区移民公路路面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KJW-HF2025-003)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4月2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江坪河库区移民公路路面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湖北连升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8.154522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北连升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北连升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条
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北连升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5.质疑
2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25.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5.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5.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
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5.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投诉
2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县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6.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26.3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4投诉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
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
三、其他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峰县容阳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思源小区内四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936281797@qq. 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峰县容美镇后坝路50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028281499@qq.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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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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