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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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咸宁市 | 采购单位 | 咸宁天立路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设备材料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HHB-2025ZB-00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设备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57.75 万元,招标人为咸宁天立路桥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设备材料采购包 1:移动式排涝泵 车; (002)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设备材料采购包 2:地下空间出 入口挡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设备材料采购包 1:移动式排涝泵 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设备材料采购包 2:地下空间出入 口挡板)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领取招标 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咸宁市咸宁大道 128 号锦绣城 B 栋 15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咸宁市咸宁大道 128 号锦绣城 B 栋 15 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因“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需要,现对“咸安区官埠片区排 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 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HHB-2025ZB-008
2、项目名称: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设备材料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257.75 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其中:包 1:移动式排涝泵车(230 万元);包 2:地下 空间出入口挡板(27.75 万元)。(详见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一个月。
二、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文件时间:2025 年 4 月 19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止,每天上午 8:30 时~12:00 时,下午 14:30 时~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购买文件地点: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咸宁市咸宁大道 128 号锦绣城 B 栋 15 楼)
3.报名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书)③营业执照。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始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 0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地 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电子版(U 盘备 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 室(咸宁市咸宁大道 128 号锦绣城 B 栋 15 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咸《咸宁天立路桥有限公司企务公示栏》(发 宁天立路桥有限公司》(http://www.xntllq.com/)、
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宁天立路桥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东门路 15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 128 号锦绣城 B 栋 15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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