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十堰市中医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十堰市
发布日期: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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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十堰市 |
采购单位 |
十堰市中医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十堰市中医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十堰市中医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FJS-FW-2025-01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十堰市中医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30.24万元,招标人为十堰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为十堰市中医医院提供安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十堰市中医医院区域内
及周边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保卫、消防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监控、门卫执勤、治安巡
查及处理各类突发应急事件、纠纷处置、信访维稳、院内交通秩序维护、保障医院服务区域
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工作,服从采购人工作管理,实行二十四小时工作岗位值班制,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十堰市中医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十堰市中医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4.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独立承担本项
目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6.供应商近三年(自磋商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在保安服务过程中,无因自身原因或过错、
过失造成治安或刑事案件,无拖欠工资造成的劳动纠纷事件;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磋商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被相关部
门通报或记录;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
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
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9.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
小企业):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1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
应商发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4)获取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
京北路86号环球港2号写字楼25层),文件获取时间为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6号环球港2号写字
楼25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6号环球港2号写字
楼25层)。
七、其他
1.项目编号:JFJS-FW-2025-011;
2.项目名称:十堰市中医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24万元/年;
5.最高限价:30.24万元/年;
6.采购需求主要为十堰市中医医院提供安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十堰市中医医院区域
内及周边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保卫、消防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监控、门卫执勤、治安
巡查及处理各类突发应急事件、纠纷处置、信访维稳、院内交通秩序维护、保障医院服务区
域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工作,服从采购人工作管理,实行二十四小时工作岗位值班制,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通过详细考核,如果采购人对成
交供应商的服务、管理质量比较满意,可继续履行下一年合同,如若经过考核达不到采购人
服务标准及考核要求,可终止合同或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8.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堰市中医医院
地 址:十堰市丹江路1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6号环球港2号写字楼25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丫三圭淑(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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