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清产核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十堰市
发布日期: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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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十堰市 |
采购单位 |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清产核资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清产核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FJS-FW-2025-01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清产核资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00万元,招标人为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采购人提供资产清产核资服务,详见项目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清产核资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清产核资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7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环球港2号写字楼25层)2、
方式:(1)现场领取: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请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获取地点领取采购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请
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获取地点领取采购文件。
(2)线上领取:请线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发送邮件至1460417827@qq.com 邮箱,所有扫描件应
清晰可辨,加盖供应商公章。(邮件主题名称须备注所参加的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否则不予
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环球港2号写字楼25层)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环球港2号写字楼25层)
七、其他
1、项目编号:JFJS-FW-2025-015。
2、项目名称: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清产核资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00万元。
5、最高限价:30.00万元。
6、采购需求:为采购人提供资产清产核资服务,详见项目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0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环球港2号写字楼25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场雄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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