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集中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2025-JKFWDA-G1002)
【招标公告】集中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2025-JKFWDA-G1002):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武汉市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集中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集中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5-JKFWDA-G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中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工程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2建设地点: 湖北 省(市) 武汉 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设施改造工程,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集中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工程;标段二:集中办公场所装修改造LED屏系统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估算价:标段一:36.609913万元;标段二:50.167286万元
2.4计划工期:标段一30日历天;标段二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6其他: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保修要求: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04月23日修订)执行。
保密要求: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工程整体质保期:工程整体质保期按国家规范执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4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免费进行维修、维护。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截至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小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股东之间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5标段一: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二: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6各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1)标段一: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标段二: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或以上资格;
(3)安全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无在建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申请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中标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且报甲方同意并支付违约金,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更换其他岗位人员违约金1万元/人。
3.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和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同时投两个标段的情况下,标段一与标段二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可以是同一人。
3.10投标人同时投两个标段的情况下,需要单独制作完整的投标文件,并单独包封、单独递交。
3.11多标段投标规定:(1)本招标项目允许投标人针对发布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报价。
(2)每位投标人最终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被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则需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内,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接受中标通知书,并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
(3)投标人在选择中标标段时,应书面通知招标人,并明确表示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权利。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正式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若违反本规定,接受多个标段的中标通知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选择,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所有标段中标资格。
3.12投标人需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完成信息的网站截图,未注册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7 日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网上(wsn835128771@163.com) (建设单位、采购服务机构详细地址或者网站)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25 年 4 月 7 日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时,在 网上(wsn835128771@163.com)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递交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为 0 元,售后不退。
6.3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各投标申请人可以对任意标段提出报名申请(可同时投两个标段),在递交报名申请文件及授权委托书时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其所报名的标段(如:集中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工程标段一;同时投两个标段的,每个标段应分别递交1套报名申请文件及授权委托书)。如未明确所投标段,其报名申请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9 时 30 分,地点为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6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某部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桂旺
联系方式:0275185308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 话: ***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2层
2025年4月3日
(项目编号:2025-JKFWDA-G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中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工程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2建设地点: 湖北 省(市) 武汉 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设施改造工程,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集中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工程;标段二:集中办公场所装修改造LED屏系统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估算价:标段一:36.609913万元;标段二:50.167286万元
2.4计划工期:标段一30日历天;标段二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6其他: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保修要求: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04月23日修订)执行。
保密要求: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工程整体质保期:工程整体质保期按国家规范执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4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免费进行维修、维护。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截至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小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股东之间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5标段一: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二: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6各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1)标段一: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标段二: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或以上资格;
(3)安全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无在建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申请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中标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且报甲方同意并支付违约金,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更换其他岗位人员违约金1万元/人。
3.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和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同时投两个标段的情况下,标段一与标段二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可以是同一人。
3.10投标人同时投两个标段的情况下,需要单独制作完整的投标文件,并单独包封、单独递交。
3.11多标段投标规定:(1)本招标项目允许投标人针对发布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报价。
(2)每位投标人最终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被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则需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内,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接受中标通知书,并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
(3)投标人在选择中标标段时,应书面通知招标人,并明确表示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权利。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正式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若违反本规定,接受多个标段的中标通知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选择,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所有标段中标资格。
3.12投标人需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完成信息的网站截图,未注册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7 日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网上(wsn835128771@163.com) (建设单位、采购服务机构详细地址或者网站)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25 年 4 月 7 日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时,在 网上(wsn835128771@163.com)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递交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为 0 元,售后不退。
6.3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各投标申请人可以对任意标段提出报名申请(可同时投两个标段),在递交报名申请文件及授权委托书时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其所报名的标段(如:集中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工程标段一;同时投两个标段的,每个标段应分别递交1套报名申请文件及授权委托书)。如未明确所投标段,其报名申请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9 时 30 分,地点为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6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某部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桂旺
联系方式:0275185308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 话: ***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2层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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