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储备**工程湖北局736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宜昌市 发布日期: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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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宜昌市 采购单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七三六处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家储备工程湖北局736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七三六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储备**工程湖北局736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储备**工程湖北局736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WZ-25-08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七三六处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庙前镇桐树垭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305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国家储备**工程湖北局736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征集
 
二、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0日 17: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征集公告
国家储备**工程湖北局736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征集公告
1.征集条件
本项目国家储备**工程湖北局736处项目已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七三六处,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七三六处。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庙前镇桐树垭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库房**平方米,改造库房**平方米;新建辅助生产用房*栋,包含信息处理中心、指挥调度分中心、备品库及充电间等;新建直升机停机坪,改造库房、货场、排水沟、道路、围墙、消防泵房,发配电房、安防信息化系统,设备购置,铁路专用线延长等专项工程。具体以上级批复为准。
2.3 £本次征集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万元,以上级实际批复为准。
□本次征集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估算金额:招标控制价为156.32万元。
2.4 征集范围:国家储备**工程湖北局736处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清标、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1)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计算、定额组价、材料单价询价、“两单相对”对量对价、出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编制报告(附工程量计算过程、材料询价过程)。
(2)施工招标阶段:预算控制价建议;清标,出具清标报告;与招标人沟通提请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优化,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施工招标文件中有关结算条款的拟定或建议。
(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配合征集人的工程计量(含实施过程中与造价管理有关的现场收方)和合同价款审核,材料、设备询价与核价,工程变更的经济分析,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若有),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本项目所有施工合同的进度款及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对上级单位竣工结算复核的配合,及其他本项目内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事宜。
(4)造价咨询单位在施工阶段需组建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团队,其中在施工现场工作的派驻代表不得少于2人(分别为土建、安装,其中1人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并接受项目单位的考勤管理。
2.5 服务期:
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配合结算复核,移交全部资料至项目单位为止。其中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时间为自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起20日内完成。清标应在评标之日起3日内完成。
3.参与征集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征集要求参与征集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非外资或中外合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公司成立不足  3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3.1.3 在征集、邀标与合同签订前,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发生重大造价咨询服务质量问题;
(5)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参与征集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1.4 本次征集要求参与征集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征集截止日前3年,指参与征集人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承接过建安工程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仓库或库房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或跟踪审计。
注:①参与征集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②参与征集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若不能提供中标公示截图,则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为参与征集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土建或安装),同时具有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征集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承接过建安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仓库或库房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或跟踪审计。
注: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②参与征集人投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若不能提供中标公示截图,则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③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证明材料。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土建专业负责人:1人。
为参与征集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土建),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安装专业负责人:1人
为参与征集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安装),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其他驻场人员:至少2人 ,其中土建专业至少1人 ,安装专业至少1人。
为参与征集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参与征集人须提供拟派人员有效的注册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3.1.7 参与征集人还应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拟承担涉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
(2)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的能力。
参与征集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2 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
3.3.1 参与征集人应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自身情况和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其投标报价采取包干制,应包括完成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生活用房、人员驻场、差旅费、资料、办公设备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动力、保险、利润、税收等所有的直接、间接费用和风险因素的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款不予调整,无论工期是否顺延,或者工程量增减,参与征集人自行考虑相应风险费用。
3.3.2 征集人接收报名不代表接收参与征集者参与本次项目后续服务、实施等工作,且征集人有权对本次投标人征集审核结果不作任何说明。
4.征集文件的递交
4.1 征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征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0日17时00分,地点为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4.3 征集文件具体要求:
4.3.1 数量要求: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4.3.2 纸质版采用A4尺寸,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电子版按照上述要求制作扫描后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3292399@qq.com邮箱。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征 集 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七三六处
征集代理机构: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庙前镇桐树垭村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
邮    编:444100
邮    编:430014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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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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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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