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楚道随广公司】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碎石材料(第四批)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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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随州市 | 采购单位 | 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碎石材料(第四批)框架协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楚道随广公司】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碎石材料(第四批)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8
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碎石材料(第四批)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994253682503280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碎石材料(第四批)框架协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碎石材料(第四批)框架协议项目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入围投标人负责对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需地材(碎石、砂等)材料的供应。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其他
建库有效期:自领取合格通知书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3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合格制(推荐入围投标人至少3家)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随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http://hbjtsztz.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白云大道11号银苑写字楼A座17楼
联 系 人:***
电话:***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
电话:027- 84668376、15927612626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九组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城南新区街道白云大道银苑A座17楼
联系人:湖北交投随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电话:0722—3256609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2022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投标人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 1.采用第一种方式,投标人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其所附资料只需证明其能满足财务最低要求即可。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一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如23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提供22年度会计报表)。
2.采用第二种方式应附银行出具(须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或银行余额对账单。
发布时间:2025-03-28
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碎石材料(第四批)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994253682503280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碎石材料(第四批)框架协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碎石材料(第四批)框架协议项目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入围投标人负责对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需地材(碎石、砂等)材料的供应。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其他
建库有效期:自领取合格通知书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3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合格制(推荐入围投标人至少3家)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随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http://hbjtsztz.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楚道随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白云大道11号银苑写字楼A座17楼
联 系 人:***
电话:***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
电话:027- 84668376、15927612626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九组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城南新区街道白云大道银苑A座17楼
联系人:湖北交投随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电话:0722—3256609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
1.地材材料经销商需提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地材材料生产厂家需提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 |
注:1、投标人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
1.地材材料经销商需提供: 2022年3月1日至今具有地材材料的销售总量不少于100000吨。 2.地材生产厂家无需提供此项。 |
注: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2022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投标人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
①第一种方式 投标人近一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或者②第二种方式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4年12月、2025年1月、2025年2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每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20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
注: 1.采用第一种方式,投标人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其所附资料只需证明其能满足财务最低要求即可。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一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如23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提供22年度会计报表)。
2.采用第二种方式应附银行出具(须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或银行余额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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