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鄂州市
发布日期: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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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鄂州市 |
采购单位 |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评价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 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X2025-03-01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评价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8万元,招标人为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评价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评价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
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
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企业
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行业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会员登记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8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0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 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门面)3、方式:现场报名获取。购买时提
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
门17#门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
门17#门面)
七、其他
【项目概况】
2024 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评价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门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
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X2025-03-011
2、项日名称: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评价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8(万元)
5、最高限价:38(万元)
6、采购需求:2024 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评价服务(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收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日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
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
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企业
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行业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会员登记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门面)
3、方式:现场报名获取。购买时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
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
印件盖公章领取。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
门面)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4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
门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
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供应商应
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视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
受采购方可能做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2、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应详细填写《报名登记表》,如采购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书
面形式经邮箱通知,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
地 址:鄂州市滨湖西路19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协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滨湖南路吴都春天小区北门17#门面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黍向思入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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