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自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询价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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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咸宁市 | 采购单位 | 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通城县辰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自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自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询价邀请函(招标编号:TCCA-202503210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自评估报告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8.5 万元,招标人为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 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全面掌握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科学指导未来管理决策,乙方依据《自然 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试行)》(HJ 1203-2021),协助甲方完成湖北药姑山省 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自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自评估报告编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26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下述资料前往通城县 辰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等(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01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通城县辰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城县隽水镇银山新街 28 号)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01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通城县辰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城县隽水镇银山新街 28 号)
七、其他
1、项目编号:TCCA-20250321001
2、项目名称: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自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3、预算金额:28.5 万元
4、最高限价:28.5 万元
5、采购需求: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自评估报告编制项目编制,具 体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其中:6 月 20 日前提交项目成果。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通城县隽水镇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86823320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通城县辰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通城县隽水镇银山新街 28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86823320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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