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随县财政性资金存放招标(2025年第一期)
【招标公告】随县财政性资金存放招标(2025年第一期):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随州市 | 采购单位 | 随县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随县财政性资金存放招标(2025年第一期)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随县财政性资金存放招标(2025 年第一期)(招标编号:PCGK2025032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随州市,随县
一、招标条件
本随县财政性资金存放招标(2025 年第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 万元,招标人为随县财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随县财政性资金存放招标(2025 年第一期), 存放总金额 *** 万元,其中 20000 万元,存期一年;20000 万元,存期半年,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随县财政性资金存放招标(2025 年第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随县财政性资金存放招标(2025 年第一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参与本次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的对象为依法设立的、开设有随县财政局(国库股)政专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 证》。各银行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为配合县财政局资金调度,报名前所有资 金(含利息)必须按规定转入指定财政专户,否则取消本次及以后资金存放竞标资格;2) 参与本次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的对象须在项目所在地有网点;
3) 参与本次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的对象须提供《廉政承诺书》。
4) 投标人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 3 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 大违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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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十里铺社区居委会二号楼南单元二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须 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 人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 QQ 邮箱);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副本、项目所在地有网点;③提供《廉政承诺书》;④近 3 年 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承诺书原件;⑤申请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上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随州市曾都区十里铺社区居委会二号楼南单元二楼自行前往,不办理邮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随州市曾都区十里铺社区居委会二号楼南单元二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CGK20250325
2、项目名称:随县财政性资金存放招标(2025 年第一期)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存放总金额 *** 万元
5、最高限价:存放总金额 *** 万元
6、采购需求:
随县财政性资金存放招标(2025 年第一期), 存放总金额 *** 万元,其中 20000 万元,存 期一年;20000 万元,存期半年,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20000 万元,存期一年;20000 万元,存期半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参与本次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的对象为依法设立的、开设有随县财政局(国库股)政专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 证》。各银行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为配合县财政局资金调度,报名前所有资 金(含利息)必须按规定转入指定财政专户,否则取消本次及以后资金存放竞标资格;2) 参与本次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的对象须在项目所在地有网点;
3) 参与本次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的对象须提供《廉政承诺书》。
4) 投标人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 3 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 大违约事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 年 03 月 26 日至 2025 年 04 月 01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曾都区十里铺社区居委会二号楼南单元二楼
3、方式:
3.1 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随州市曾 都区十里铺社区居委会二号楼南单元二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 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居民身份 证》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委 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 QQ 邮箱);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副本、项目所在地有网点;③提供《廉政承诺书》;④近 3 年内未 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承诺书原件;⑤申请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4、售价:0(元),自行前往,不办理邮寄。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 年 04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15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3、地点:随州市曾都区十里铺社区居委会二号楼南单元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时,请另外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单独密封的唱标一 览表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申请文件 外封口处未盖章密封的均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县财政局
地 址:随县炎帝大道与利民路交汇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曾都区十里铺社区居委会二号楼南单元二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县财政局
地 址:随县炎帝大道与利民路交汇处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随州市曾都区十里铺社区居委会二号楼南单元二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78510335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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