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白洋)路灯照明工程(10KV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宜昌市
发布日期:2025-03-22
【招标公告】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白洋)路灯照明工程(10KV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宜昌市 |
采购单位 |
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炜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白洋)路灯照明工程(10KV部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白洋)路灯照明工程(1OKV部分)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HBWH-25FZ-GC02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白洋)路灯照明工程(10KV部分)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56万元,招标人为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工程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25.5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白洋)路灯照明工程(10KV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白洋)路灯照明工程(1OKV部分))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1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11号)等政策。(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书。
(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提供
上述材料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
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
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7)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
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
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
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
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
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供应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
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自2024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以供应商单位名称缴纳
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复印
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
彩色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2|| 09 |时 00分到2025年03月28日 17l时 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1日15 时00分
递交方式:宜昌市西陵区住邦科技园A区20栋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宜昌市西陵区住邦科技园A区20栋5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白洋)路灯照明工程(10KV部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炜
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WH-25FZ-GC027
2、项目名称: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白洋)路灯照明工程(10KV部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25.56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5.56万元
6、采购需求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白洋)路灯照明工程(10KV部分)劳务分包。(详
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木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日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书。
(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提供
上述材料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
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
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7) 供应商拟派项日管理人员: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
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
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
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
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
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供应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
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自2024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以供应商单位名称缴纳
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复印
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
彩色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加磋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
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22日至2025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西陵区住邦科技园A区20栋5楼
3、方式:供应商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
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4、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昌市西陵区住邦科技园A区20栋5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昌市西陵区住邦科技园A区20栋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
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
相关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分公司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分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二路99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炜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住邦科技园A|区 20栋5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峰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q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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