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询价-中交三航局106国道项目部车辆租赁询价
【招标公告】公开询价-中交三航局106国道项目部车辆租赁询价: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黄石市 | 采购单位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黄石码头项目乘用车询价函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SCFA00000038435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湖南 分公司 黄石码头 项目 乘用车 询价函
1、采购项目简介:
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租赁一辆 乘用车 (编号:SCFA00000038435),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 18 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2、投标人资质: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车俩租赁相关资质。
(2)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无信用问题证明。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列入中交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
1、需求数量规格:详见附件:报价表。
2、预计供货时间: 2025年4月1日 。
3、交货地点: 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还地桥镇 。
4、计量及验收方式: 按月租赁 。
5、技术要求: 哈佛1.5t 。
6、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将车辆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
7、定标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
8、定价机制:
8.1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8.2非固定单价:按 / 执行。
13、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 ☑结算后30日内付款
□结算后60日内付款 □结算后90日内付款
□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
13.1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回款为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按票据的贴现利率计算,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开具着增值税专用发票。
13.2对账结算后按上述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审批,及时将应付货款足额支付给中标单位。
13.3每半年进行一次结算,且每次支付前均由租赁方开具符合承租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次月付款,若出租方为开具符合承租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发票开具不及时,承租方有权不支付费用。
14、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4.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 1000 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7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3 %作为违约金。
14.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3 %作为违约金。
14.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5、询价报价文件及报价单的递交:
15.1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 18 时前通过(https://sp.iccec.cn/(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5.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附件二《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出具附件三《信用承诺书》和附件四《合规声明》,与报价附件一并上传。
16、开评标:招标人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 18 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招标人有权力拒绝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
17、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10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18.报价有效期:本次询价报价有效期为10日,报价文件通过开标生效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在询价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报价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盖章):
地 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2025 年 3 月 20 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乘用车
12
辆
1、采购项目简介:
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租赁一辆 乘用车 (编号:SCFA00000038435),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 18 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2、投标人资质: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车俩租赁相关资质。
(2)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无信用问题证明。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列入中交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
1、需求数量规格:详见附件:报价表。
2、预计供货时间: 2025年4月1日 。
3、交货地点: 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还地桥镇 。
4、计量及验收方式: 按月租赁 。
5、技术要求: 哈佛1.5t 。
6、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将车辆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
7、定标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
8、定价机制:
8.1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8.2非固定单价:按 / 执行。
13、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 ☑结算后30日内付款
□结算后60日内付款 □结算后90日内付款
□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
13.1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回款为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按票据的贴现利率计算,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开具着增值税专用发票。
13.2对账结算后按上述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审批,及时将应付货款足额支付给中标单位。
13.3每半年进行一次结算,且每次支付前均由租赁方开具符合承租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次月付款,若出租方为开具符合承租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发票开具不及时,承租方有权不支付费用。
14、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4.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 1000 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7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3 %作为违约金。
14.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3 %作为违约金。
14.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5、询价报价文件及报价单的递交:
15.1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 18 时前通过(https://sp.iccec.cn/(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5.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附件二《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出具附件三《信用承诺书》和附件四《合规声明》,与报价附件一并上传。
16、开评标:招标人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 18 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招标人有权力拒绝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
17、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10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18.报价有效期:本次询价报价有效期为10日,报价文件通过开标生效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在询价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报价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盖章):
地 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2025 年 3 月 20 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乘用车
12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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