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咸宁监测中心2025年省级生态质量样地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咸宁市 发布日期: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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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咸宁市 采购单位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咸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咸宁监测中心2025年省级生态质量样地监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咸宁监测中心2025年省级生态质量样地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NZC-2025HB-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咸宁监测中心2025年省级生态质量样地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咸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咸宁市生态质量网中3个森林、6个湿地、3个农田、3个草地,合计15个典 型生态质量样地开展多样性监测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竟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宁监测中心2025年省级生态质量样地监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宁监测中心2025年省级生态质量样地监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应商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可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必须能反映到供应商, 查询落款时间自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磋商截止之日止;证据留存方式为提供网页查询截 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在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声明,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证 据留存方式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落款时 间自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磋商截止之日止证据留存方式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4日08时30分到2025年03月2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教院巷!号10栋201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5囗09 时00分 开标地点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教院巷1号10栋201窒)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咸宁监测中心2025年省级生态质量样地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冈市宏禹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教院巷1号10栋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 年3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NZC-2025HB-01 2、项目名称:咸宁监测中心2025年省级生态质量样地监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竟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00万元 5、最高限价:15.00万元 6、采购需求:对咸宁市生态质量网中3个森林、6个湿地、3个农田、3个草地,合计15 个典型生态质量样地开展多样性监测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竟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具体详见竞争性磋 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可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必须能反映到 供应商,查询落款时间自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磋商截止之日止;证据留存方式为提供网 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在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无“失信惩戒” 信息(证据留存方式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落款时 间自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磋商截止之日止证据留存方式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教院巷1号10栋201室) 3、方式: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入身份证 原件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 份证复印件) 1、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3月2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教院巷1号10栋2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3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教院巷1号10栋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 后,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 身份证原件现场递交至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教院巷1号10栋 20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供应商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咸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教院巷1号10栋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日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咸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咸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号 联系人:*** 电 话: *** 七子邮件: 61995922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教院巷1号10栋201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6697824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 (签名) 活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札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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