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微创内镜手术磨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宜昌市 发布日期: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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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宜昌市 采购单位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微创内镜手术磨钻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微创内镜手术磨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YS-2025-021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微创内镜手术磨钻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3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 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微创内镜手术磨钻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微创内镜手术磨钻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微创内镜手术磨钻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供应商从事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 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明材料。供应商 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 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 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国 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进口货物不是投标人生产的,则必须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逐级授权 书; (4)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并将此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 应商提供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7日08时30分到2025年03月0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3、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报名单位营业执 照加盖公章现场报名。 4、报名费:400元/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 大厦九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 大厦九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微创内镜手术磨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允舜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5年3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S-2025-021号 2、项目名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微创内镜手术磨钻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30万元 5、采购需求:采购一套微创内镜手术磨钻设备。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合同签订后30日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从事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 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明材料。供应商 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 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 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国 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进口货物不是投标人生产的,则必须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逐级授权 书; (4)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并将此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 应商提供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 九楼) 3、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现场 报名。 4、报名费:400元/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3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若为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出 席磋商会。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 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地 址:宜昌市夷陵大道18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5年2月2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昌市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地 址:宜昌市夷陵大道183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52353806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523538062@qq.com 圪,乙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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