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2025年送康复上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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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宜昌市 | 采购单位 | 宜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宜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2025年送康复上门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宜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5 年送康复上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BQZ<2025>08 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5 年送康复上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7.5 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7.5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5 年送康复上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宜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5 年送康复上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 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0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地点: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大道 358 号虹 桥写字楼 2 楼)。2、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报名人须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于 在宜昌市夷陵大道358号虹桥写字楼2楼向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 件及相关资料。(1)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 证。(2)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3)投标人 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售价: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大道 358 号虹桥写字楼 2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大道 358 号虹桥写字楼 2 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宜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5 年送康复上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大道 358 号虹桥写字楼 2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QZ<2025>08 号
2、项目名称:宜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5 年送康复上门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7.50(万元)
5、最高限价:27.50(万元)
6、采购需求:为 500 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送康复上门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2025 年 3 月-11 月(具体服务时间服从采购人安排)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
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 年 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3 月 4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大道 358 号虹桥写字楼 2 楼)。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报名人须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于在宜昌市夷陵大 道 358 号虹桥写字楼 2 楼向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1)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3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地点: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大道 358 号虹桥写字楼 2 楼)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3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地点: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大道 358 号虹桥写字楼 2 楼)六、发布信息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 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大会。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五龙路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大道 358 号虹桥写字楼 2 楼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五龙路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阳龙舟坪镇龙舟大道 45 号(清江国际商住楼)二单元 1503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94422947@qq.com
熏目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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