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四明路九坤停车场、高桥三路西停车场、新城十七路南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第一、二、三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武汉市 发布日期:2025-02-24

【招标公告】四明路九坤停车场、高桥三路西停车场、新城十七路南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第一、二、三包)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武汉市 采购单位 武汉吴家山长青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四明路九坤停车场、高桥三路西停车场、新城十七路南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第一、二、三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四明路九坤停车场、高桥三路西停车场、新城十七路南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第 一、二、三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JX-CQSY-2025-00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四明路九坤停车场、高桥三路西停车场、新城十七路南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第一、 二、三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不低于71.7637 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吴家山长青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四明路九坤停车场、高桥三路西停车场、新城十七路南停车场场地对 外招租(第一、二、三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明路九坤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第一包); (002)高桥三路西停车场场地对外 招租(第二包); (003)新城十七路南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第三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四明路九坤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方,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 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承租方须符 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02高桥三路西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方,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 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承租方须符 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03新城十七路南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第三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匙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方,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 就业政策; (4)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承租方须符 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2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地点:武汉市建业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二雅路海景花园C31-2-102#)。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 承租方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 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 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原 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承租方公章),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投 标承租方,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注资格证明材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 查询的,可提供相关查询信息。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二雅路海景花 园C31-2-102#)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二雅路海景花 园C31-2-102#) 七、其他 四明路九坤停车场、高桥三路西停车场、新城十七路南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第一、二、 三包)的潜在投标承租方应在武汉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二雅路 海景花园 C31-2-1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X-CQSY-2025-003 2.项目名称四明路九坤停车场、高桥三路西停车场、新城十七路南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第 一、二、三包) 3.采购方式:囗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囗询价 4.招租面积四明路九坤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33.7986 亩(约22532.42平方米);高桥三 路西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20.08176亩(约13387.8288 平方米):新城十七路南停车场场地 对外招租2.2668亩(约1511.21平方米)。 5.采购需求:四明路九坤停车场、高桥三路西停车场、新城十七路南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 6.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暂定为1年(经采购人年终考核合格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 二年)。 二、项目内容: 1、本次采购共分 3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 文件。 第1包:武汉吴家山长青实业有限公司为了充分利用公司辖区内闲置地块,拟对四明路九坤 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评估基价为41.3696 万元/年(租赁单价不低于1.53 元/m²/月),租赁 所得归武汉吴家山长青实业有限公司所有。 (1)项目包编号:HBJX-CQSY-2025-003-01 (2)项目包名称:四明路九坤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第一包) (3)项目包所在区域:四明路南汉丹铁路北 (4)用途:场地租赁 (5)承租面积(面积及单位):33.7986 亩(约22532.42平方米)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7)采购基价:41.3696万元/年。投标承租方参加投标的报价低于该租赁基价的,其该投 标(报价)无效。 (8)期限本合同租赁期暂定为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经采购人年终考核合格可续 签一年,最多续签二年。 (9)其他:/ 第2包武汉吴家山长青实业有限公司为了充分利用公司辖区内闲置地块,拟对高桥三路西 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评估基价为 27.3112 万元/年(租赁单价不低于1.7元/m²/月),租赁 所得归武汉吴家山长青实业有限公司所有。 (1)项目包编号:HBJX-CQSY-2025-003-03 (2)项目包名称:高桥三路西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第二包) (3)项目包所在区域:武汉市东西湖区万国汽配高桥国际城西、高桥三路西 (4)用途:场地租赁 (5)承租面积(面积及单位):20.08176亩(约13387.8288 平方米) (6)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7)采购基价:27.3112万元/年。投标承租方参加投标的报价低于该租赁基价的,其该投 标(报价)无效。 (8)期限本合同租赁期暂定为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经采购人年终考核合格可续 签一年,最多续签二年。 (9)其他: 第3包武汉吴家山长青实业有限公司为了充分利用公司辖区内闲置地块,拟对新城十七路 南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评估基价为3.0829 万元/年(租赁单价不低于1.7元/m²/月),租赁 所得归武汉吴家山长青实业有限公司所有。 (1)项目包编号:HBJX-CQSY-2025-003-02 (2)项目包名称:新城十七路南停车场场地对外招租(第三包) (3)项目包所在区域:武汉市东西湖区新城十七路田园街南 (4)用途:场地租赁 (5)承租面积(面积及单位): 2.2668 亩(约1511.21平方米) (6)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7)采购基价:3.0829 万元/年。投标承租方参加投标的报价低于该租赁基价的,其该投 标(报价)无效。 (8)期限本合同租赁期暂定为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经采购人年终考核合格可续 签一年,最多续签二年。 (9)其他: 2、本采购部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2.多包投标规定:投标承租方只能选取其中一个标包参与投标,选取两个标包投标无效。 3、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要求:按评估总价的5%计取(其中第1包2.1万元;第2包1.4万 元;第3包0.16万元;)。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 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青街道办事处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吴家山长青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西湖大道6072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344800215.qzone.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378号万景国际广场A座19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840536085.qzone.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题睁责人)宓老沩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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