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宜昌市城区公共场地全民健身器材巡检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宜昌市 发布日期: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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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宜昌市 采购单位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年宜昌市城区公共场地全民健身器材巡检维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5 年宜昌市城区公共场地全民健身器材巡检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MYC【2025】02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宜昌市城区公共场地全民健身器材巡检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城区公共场地(西陵区517处、伍家岗区306 处、点军区197 处、虢亭区150 处、高新区17处)全民健身器材建设点位进行巡检、维修、保养、超期拆除提醒等工作,以 及完成市文旅局临时交办的器材巡检维修任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宜昌市城区公共场地全民健身器材巡检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宜昌市城区公共场地全民健身器材巡检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 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需按要 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9日08时30分到 2025年02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磋商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原件在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住邦科技园A区13号2单元5楼)领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3月0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住邦科技园A区13号2单元5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住邦科技园A区13号2单元5楼) 七、其他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委托,拟就“2025 年宜昌市城区公共 场地全民健身器材巡检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YMYC【2025】0201 2、项目名称:2025 年宜昌市城区公共场地全民健身器材巡检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25万元 5、最高限价:25万元 6、采购内容对城区公共场地(西陵区517处、伍家岗区306处、点军区197 处、琥亭区150 处、高新区17处)全民健身器材建设点位进行巡检、维修、保养、超期拆除提醒等工作,以 及完成市文旅局临时交办的器材巡检维修任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 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需按要 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 年2月19日起至2025 年2月25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 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法磋商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原件在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住邦科技园A区13号2单元5楼)领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3月3日9时00分(注:8时30分开始接受响 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到永明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住邦科技园A区13号2单元5楼)。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 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 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3月3日9时00分 2、磋商地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住邦科技园A区13号2单元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的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果园二路2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黄河路住邦科技园A区13栋2单元5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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