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兴山县2025年-2027年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及无害化处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兴山县2025年-2027年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及无害化处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宜昌市 | 采购单位 | 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兴山县2025年-2027年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及无害化处理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兴山自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兴山县2025年-2027年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及无害化处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4 17:38|发布单位: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兴山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XSZ1575-202501-01F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26-2025-00018
三、项目名称
兴山县2025年-2027年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及无害化处理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兴山自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山县古夫镇后河小区桔苑路42号
中标(成交)金额:736.8786(万元)
综合评分法:90.52(分)
五、评审小组成员
万芳,岳明,郭正荣,何行江,马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2-13
2、评审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301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及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收费金额: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信息发布媒体:《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3.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招标人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17-2583200转8316
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发布日期:2025-02-14 17:38|发布单位: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兴山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XSZ1575-202501-01F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26-2025-00018
三、项目名称
兴山县2025年-2027年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及无害化处理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兴山自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山县古夫镇后河小区桔苑路42号
中标(成交)金额:736.8786(万元)
综合评分法:90.52(分)
| 服务类 |
| 名称:兴山县2025年-2027年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及无害化处理项目 服务范围:古夫城区规划区和8个乡镇集镇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学校食堂、餐饮商户等每天产生的餐厨垃圾,采用密闭式专用车辆分类收运至符合要求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并完成无害化处理。(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古夫城区规划区和8个乡镇集镇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学校食堂、餐饮商户等每天产生的餐厨垃圾,采用密闭式专用车辆分类收运至符合要求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并完成无害化处理。(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小组成员
万芳,岳明,郭正荣,何行江,马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2-13
2、评审地点: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301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及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收费金额: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信息发布媒体:《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3.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招标人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17-2583200转8316
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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