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省交规院】十宜高速兴长段沙镇溪长江大桥南、北锚碇承载特性专题研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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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武汉市 | 采购单位 |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十宜高速兴长段沙镇溪长江大桥南、北锚碇承载特性专题研究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省交规院】十宜高速兴长段沙镇溪长江大桥南、北锚碇承载特性专题研究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3
十宜高速兴长段沙镇溪长江大桥南、北锚碇承载特性专题研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标段:G03425368250122013001001
2标段:G034253682501220130010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十宜高速兴长段沙镇溪长江大桥南、北锚碇承载特性专题研究,招标人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十宜高速兴长段沙镇溪长江大桥采用主跨968 m双塔单跨钢箱梁悬索桥。加劲梁采用整体式钢箱梁,中心梁高3.0m;主塔采用曲线型混凝土塔,基础采用直径3.0m钻孔灌注群桩基础,北锚碇采用隧道式锚,南锚碇采用重力式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开展沙镇溪长江大桥南、北锚碇承载特性专题研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标段招标范围对于南锚碇承载特性科研课题,2标段招标范围对于北锚碇承载特性科研课题,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预算:***.00元,其中1标段南锚碇专题研究最高投标限价278万元,2标段北锚碇专题研究最高投标限价365万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25日历天。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8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管部门:纪检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667291307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提出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母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2、近5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如有)、近半年内3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项目经理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须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岗位)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六、 资格审查资料中(六) 投标人信誉声明”)。
发布时间:2025-02-13
十宜高速兴长段沙镇溪长江大桥南、北锚碇承载特性专题研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标段:G03425368250122013001001
2标段:G034253682501220130010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十宜高速兴长段沙镇溪长江大桥南、北锚碇承载特性专题研究,招标人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十宜高速兴长段沙镇溪长江大桥采用主跨968 m双塔单跨钢箱梁悬索桥。加劲梁采用整体式钢箱梁,中心梁高3.0m;主塔采用曲线型混凝土塔,基础采用直径3.0m钻孔灌注群桩基础,北锚碇采用隧道式锚,南锚碇采用重力式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开展沙镇溪长江大桥南、北锚碇承载特性专题研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标段招标范围对于南锚碇承载特性科研课题,2标段招标范围对于北锚碇承载特性科研课题,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预算:***.00元,其中1标段南锚碇专题研究最高投标限价278万元,2标段北锚碇专题研究最高投标限价365万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25日历天。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8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管部门:纪检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667291307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提出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 1标段、2标段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注: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 1标段、2标段 | 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1项特大桥的科研课题研究项目。 |
注:1、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母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2、近5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 1标段、2标段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同时具备: 1、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近5年担任过1项特大桥的科研课题研究项目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如有)、近半年内3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项目经理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须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岗位)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 1标段、2标段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注: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六、 资格审查资料中(六) 投标人信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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