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暂扣物资及车辆保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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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武汉市 | 采购单位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东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暂扣物资及车辆保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 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暂扣物资及车辆保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DCFWZZ2502009)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暂扣物资及车辆保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0 万元,招标人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 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 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暂扣物资及车辆保管项目;采购预算:30 万元;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1 年,服务期满后,根据我局对服务单位服务期内履约情况 综合考评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 2 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暂扣物资及车辆保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暂扣物资及车辆保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货物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符 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通过线上或线下获取。线下:一次性携 带以下材料获取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须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3)提供法人或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须加盖公章)。(4)以上提交的证件都需在有效期内,需清晰可辨,内容完 整,并加盖公章。线上:通过电子邮件(whdcgcgL@126.com)方式获取,电子材料要求同上。售价:人民币 3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奥山光谷世纪城 4 号楼 703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奥山光谷世纪城 4 号楼 703 号
七、其他
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二路 41 号 8 栋光谷建设大厦附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东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奥山光谷世纪城 4 号楼 703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whdcgcgL@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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