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虎民路与高旗大道交叉地块绿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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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虎民路与高旗大道交叉地块绿化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虎民路与高旗大道交叉地块绿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新悦广场1幢1单元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ES-YXDZ-25003
项目名称:虎民路与高旗大道交叉地块绿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61880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61880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虎民路与高旗大道交叉地块绿化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6.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至 2025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新悦广场1幢1单元3楼)。
方式:(1)现场获取: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单位名称材料到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逾期概不受理。(2)网络获取:发送一套PDF格式资料到:913730404@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电话及电子邮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的时间为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新悦广场1幢1单元3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新悦广场1幢1单元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8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硒谷路益众新悦广场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虎民路与高旗大道交叉地块绿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新悦广场1幢1单元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ES-YXDZ-25003
项目名称:虎民路与高旗大道交叉地块绿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61880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61880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虎民路与高旗大道交叉地块绿化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6.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至 2025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新悦广场1幢1单元3楼)。
方式:(1)现场获取: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单位名称材料到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逾期概不受理。(2)网络获取:发送一套PDF格式资料到:913730404@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电话及电子邮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的时间为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新悦广场1幢1单元3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新悦广场1幢1单元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8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硒谷路益众新悦广场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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