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咸宁市 发布日期:2024-12-19

【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咸宁市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宁市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4-DLJC-C0183-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保障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机关本级、汀泗分局、浮山分局、贺胜分局、马桥分局等4个分局食堂规范正常运行,拟选择1家供应商进行食材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包括:粮油、水果、蔬菜、调料、肉类、禽类和水产类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政策;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咸宁市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下列加盖公章复印件资料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③申请人的营业执照;④申请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咸宁市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咸宁市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商品单价最高限价:不得高于咸安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同类食材市场价格(对比每月5号、15号、25号的价格),此基础上报折扣率,最终依据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2.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3.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     
地址:咸宁市文笔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联系方式:章先生/0715-8225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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