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曾都区府河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监理项目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随州市 发布日期: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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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随州市 采购单位 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曾都区府河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曾都区府河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监理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ZRXCS202401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曾都区府河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4.32万元,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曾都区府河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曾都区府河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 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在本单位注册。 (3)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查询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出 后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6日08 时30分到2024年12月20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联系人电话 与电子邮箱)发送至本公司邮箱(邮箱号:571507459@qq.com)参加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 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 司) 七、其他 曾都区府河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监理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曾都区府河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城南新区 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 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RXCS2024018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曾都区府河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监理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4.32万元 6.最高限价:64.32万元 7.采购需求:曾都区府河镇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监理 8.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验收合格, 各项资料移交完毕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从项目施工阶段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期间的时间跨度。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 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 伲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在本单位注册。 (3)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查询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出 后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件获取。 3.方式供应商须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联系人电话与电子 邮箱)发送至本公司邮箱(邮箱号:571507459@qq.com)参加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响应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如为法定代表人,则 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身份证原件,未按此项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 理。 3、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 理; 4、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在册人员, 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 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本身,不得为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否则不予受理 5、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 依法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随州市季梁大道1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曾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随州市季梁大道1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571507459@qq.com ixλ钞s)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以招太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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