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房县马栏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HBFX-202412QG-013001001)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十堰市 发布日期:2024-12-03

【招标公告】房县马栏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HBFX-202412QG-013001001)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十堰市 采购单位 房县碧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瑞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房县马栏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房县马栏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HBFX-202412QG-01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412QG-01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马栏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已由房县行政审批局以2411-420325-04-01-95647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碧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0.18%贷款:79.82%招标人为房县碧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瑞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包含房县红塔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房县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房县智慧污水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四大建设内容:(1)房县红塔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位于房县北城工业园南侧,邓家营附近;(2)房县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位于房县纺织产业园工业区西南侧,毗邻塘沟;(3)房县智慧污水信息平台建设工程位于房县县域内;(4)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位于房县马栏河、大河、沙沟河、盘峪河流域。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房县红塔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房县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房县智慧污水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四大建设内容。
其他:本项目适用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房县红塔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改扩建一座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由0.2万吨/日提升至0.4万吨/日;包括既有建筑改造和新建事故池、混凝沉淀池、污泥脱水车间等建筑,配套管径 为DN400~DN1000的工业污水收集管网8.99km,其他配套工程包含场地硬化、道路、边坡及挡墙等。(2)房县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新建一座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 0.5万吨/日。新建泵站、滤池、综合生产用房等建筑,配套管径为DN400~DN1000的工业污水收集管网18.139km,其他配套工程包含场地硬化、道路、边坡及挡墙。(3)房县智慧污水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搭建一套智慧污水信息平台,具体包括1套智慧污水大数据平台、1套综合服务系统、1套商业智能分析系统、1套监控预警系统、1套GIS地理信息系统、3台云服务器,并配备前端感知设备等配套内容。(4)流域水生态治理工程:马栏河段、大河段、沙沟河、盘峪河等流域的河道综合治理及配套工程;包括①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总长约28.952km;②新建生态护坡工程,包含两岸各类挡墙和护坡,总长约 33.645km;③新建生物浮床,总长约11.823km;④新建生态湿地22.03万㎡;⑤下河台阶、植草皮护坡、支沟口治理、移动驿站等配套工程。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02
合同估算价:42004.82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联合体指各成员)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②资质:①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工程总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提供官方网站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4)人员要求:①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本项目施工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县碧水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瑞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丁字街54号
地址:
房县城关镇白土村新水厂路688号4栋2-7(广济医院向南300米)
邮编:
4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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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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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9059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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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2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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