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集团公司】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基金管理人遴选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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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武汉市 | 采购单位 | 集团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基金管理人遴选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集团公司】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基金管理人遴选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0
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基金管理人
遴选公告
为深入推进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交通项目投融资渠道,推进我省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同意的基金方案,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遴选人”,附件中简称“湖北交投”)决定设立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基金。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并采取“1+N”母子基金架构,其中母基金资金来源为省财政出资100亿元、遴选人自筹200亿元。遴选人已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遴选代理,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基金母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母基金基本情况
(一)组织形式
母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
(二)基金规模
母基金总规模300亿元。
(三)存续期限
母基金存续期为10年,存续期届满后,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办理延期或依法依规完成清算。
(四)投资策略
母基金全部投向若干只子基金,其中投资于湖北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子基金的金额不低于母基金总规模的80%。其余资金可向投资于交通关联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的子基金出资。
母基金可投向新设子基金份额或存量基金份额。
(五)投资限制
母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 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投资期货、信托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企业债、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2. 从事抵押、担保、委托贷款、房地产等业务;
3. 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
4. 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 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 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 违规增加地方政府债务;
8. 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业务;
9. 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业务。
(六)投资决策
母基金采取市场化机制运作,决策机构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遴选人、母基金管理人委派。
(七)管理费
母基金管理费率为不低于母基金实缴规模的1‰/年且最高不得高于500万元/年(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本项目管理费不作为竞争性报价。
(八)基金管理人出资
基金管理人在母基金的出资最低不少于100万元,且须符合中标人所在行业规定要求。
二、管理人职责
代表母基金执行合伙事务,负责母基金的设立、投资、投后管理及退出清算等事务;制定子基金投资决策、合规管理等制度,负责选聘子基金管理人,督促子基金合规运行;依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应由母基金管理人负责的其他相关事务(最终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资质
申报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企业,实缴资本或实际缴付出资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二)基金管理规模要求
申报机构在管基金实缴规模不少于300亿元。
备注:本项目所称“申报机构在管基金”包含其自身或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目前在管的基金,其他情况不纳入上述实缴规模的计算。
(三)信誉要求
申报机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受过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没有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经营机构。申报机构委派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等其他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四)管理人员要求
申报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10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证且有3年及以上基金管理或投资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遴选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受理时间同遴选文件获取时间。
(二)遴选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申报机构,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在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找到本项目下载遴选文件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材料(模版)、评审表)。因本遴选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遴选文件的,其申报文件将不予接收。遴选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售后不退。
(三)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应当于【2024年12月6日09时30分】前登录“平台”,选择本项目并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完成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报机构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申报机构应对申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申报材料均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四)组织开展评审
评审工作按照初步审查—详细审查的程序依次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1. 初步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文件是否完整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详细评审。
2. 详细评审。组织专家根据评分指标逐一量化打分,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会向遴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五)结果公示与确定
遴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遴选公告规定的公示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待3日公示期结束,遴选人确认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六)其他情况说明
在公开遴选的过程中,若申报机构少于3家,将终止遴选或由遴选人择期重新组织遴选。
五、联系方式
遴 选 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东塔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27-87574936
遴选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国展中心西塔
项目经理(签名):贾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854703513@qq.com
附件1: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基金管理人申报材料(模版)
附件2: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基金管理人遴选评审表
附件3:遴选指南及其他要求
发布时间:2024-11-20
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基金管理人
遴选公告
为深入推进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交通项目投融资渠道,推进我省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同意的基金方案,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遴选人”,附件中简称“湖北交投”)决定设立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基金。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并采取“1+N”母子基金架构,其中母基金资金来源为省财政出资100亿元、遴选人自筹200亿元。遴选人已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遴选代理,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基金母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母基金基本情况
(一)组织形式
母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
(二)基金规模
母基金总规模300亿元。
(三)存续期限
母基金存续期为10年,存续期届满后,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办理延期或依法依规完成清算。
(四)投资策略
母基金全部投向若干只子基金,其中投资于湖北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子基金的金额不低于母基金总规模的80%。其余资金可向投资于交通关联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的子基金出资。
母基金可投向新设子基金份额或存量基金份额。
(五)投资限制
母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 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投资期货、信托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企业债、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2. 从事抵押、担保、委托贷款、房地产等业务;
3. 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
4. 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 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 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 违规增加地方政府债务;
8. 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业务;
9. 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业务。
(六)投资决策
母基金采取市场化机制运作,决策机构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遴选人、母基金管理人委派。
(七)管理费
母基金管理费率为不低于母基金实缴规模的1‰/年且最高不得高于500万元/年(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本项目管理费不作为竞争性报价。
(八)基金管理人出资
基金管理人在母基金的出资最低不少于100万元,且须符合中标人所在行业规定要求。
二、管理人职责
代表母基金执行合伙事务,负责母基金的设立、投资、投后管理及退出清算等事务;制定子基金投资决策、合规管理等制度,负责选聘子基金管理人,督促子基金合规运行;依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应由母基金管理人负责的其他相关事务(最终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资质
申报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企业,实缴资本或实际缴付出资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二)基金管理规模要求
申报机构在管基金实缴规模不少于300亿元。
备注:本项目所称“申报机构在管基金”包含其自身或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目前在管的基金,其他情况不纳入上述实缴规模的计算。
(三)信誉要求
申报机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受过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没有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经营机构。申报机构委派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等其他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四)管理人员要求
申报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10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证且有3年及以上基金管理或投资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遴选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受理时间同遴选文件获取时间。
(二)遴选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申报机构,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在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找到本项目下载遴选文件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材料(模版)、评审表)。因本遴选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遴选文件的,其申报文件将不予接收。遴选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售后不退。
(三)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应当于【2024年12月6日09时30分】前登录“平台”,选择本项目并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完成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报机构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申报机构应对申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申报材料均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四)组织开展评审
评审工作按照初步审查—详细审查的程序依次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1. 初步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文件是否完整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详细评审。
2. 详细评审。组织专家根据评分指标逐一量化打分,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会向遴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五)结果公示与确定
遴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遴选公告规定的公示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待3日公示期结束,遴选人确认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六)其他情况说明
在公开遴选的过程中,若申报机构少于3家,将终止遴选或由遴选人择期重新组织遴选。
五、联系方式
遴 选 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东塔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27-87574936
遴选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国展中心西塔
项目经理(签名):贾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854703513@qq.com
附件1: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基金管理人申报材料(模版)
附件2: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基金管理人遴选评审表
附件3:遴选指南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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