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枣阳市鲍庄村小微创业园土方工程成交公告
【招标结果】枣阳市鲍庄村小微创业园土方工程成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襄阳市 | 采购单位 | 枣阳市环城街道办事处鲍庄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枣阳市金管家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枣阳市鲍庄村小微创业园土方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湖北华兴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ZYJGJ-CS-2024-GC0311(招标文件编号:ZYJGJ-CS-2024-GC0311)
二、项目名称:枣阳市鲍庄村小微创业园土方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华兴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枣阳市环城孙庄社区二组
中标(成交)金额:93.14230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红伟、付帅杰、曹晓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础,参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规定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环城街道办事处鲍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枣阳市鲍庄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枣阳市金管家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南城建设西路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二、项目名称:枣阳市鲍庄村小微创业园土方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华兴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枣阳市环城孙庄社区二组
中标(成交)金额:93.14230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湖北华兴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枣阳市鲍庄村小微创业园土方工程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蓝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 30日历天 | 张成玲 | 鄂242222333406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红伟、付帅杰、曹晓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础,参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规定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环城街道办事处鲍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枣阳市鲍庄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枣阳市金管家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南城建设西路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