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心理康复大楼建设项目室外工程(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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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武汉市 | 采购单位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心理康复大楼建设项目室外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报建编号: | 42010220200824001 | ||||||||
报建名称: | 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心理康复大楼建设项目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410301644080132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心理康复大楼建设项目室外工程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绿色建筑发展促进中心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钟宝亮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四部) | ||||||||
招标人联系人: | *** | 招标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工农兵路89号,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内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房屋建筑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一、建设规模:拟拆除门诊楼、行政楼及综合楼,拆除建筑面积10191平方米,新建1栋心理康复大楼及副楼,副楼按“平疫结合”原则设计,共设置床位700张(疫情期间可转换床位200张),院区总床位数达到1040张。总建筑面积 78284.9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用房、病房、住院大厅、应急中心病房等,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室外道路、绿化景观工程等。 二、招标范围: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心理康复大楼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包括出入口岗亭及伸缩大门、围墙、旗台、室外标识标牌、室外道路工程、室外铺装工程、室外绿化景观小品工程、室外景观照明工程、屋顶绿化景观小品工程、室外管网(含预消毒池+脱氯池、化粪池及其支护,室外给排水、消防、弱电管网,不含高压供电管群)、海绵城市、道路、铺装及绿化的破除及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245.617499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发改审批服务〔2020〕248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5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4-11-19 18:00 ~ 2024-12-11 09:30 | ||||||||
投资总额(万元): | 72572.72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自行下载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综合评估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它要求:1、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要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投标人单位连续近6个月及以上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项目。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 | ||||||||
备注: | 一、凡有意申请投标,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二、完成注册登记后,请投标人于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标段(包)的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投标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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