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活动室建设招标公告(2024-VGBPLB-G1001)
【招标公告】某部活动室建设招标公告(2024-VGBPLB-G1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荆州市 | 采购单位 | 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骛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某部活动室建设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部活动室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BPLB-G1001
项目名称:某部活动室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5万元
最高限价:37.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荆州市财政局、荆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55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11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釆发〔2022〕199号)。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电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行业省级分支机构参加的,应当提供总公司授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骛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关沮工业园西湖路139号六楼)。
3.方式: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湖北骛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关沮工业园西湖路139号六楼)报名(复印件留存评标时核对):
(1)营业执照;
(2)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以网上核实的信息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骛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活动中应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
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部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骛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关沮工业园西湖路139号六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BPLB-G1001
项目名称:某部活动室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5万元
最高限价:37.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应当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荆州市财政局、荆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55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11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釆发〔2022〕199号)。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电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行业省级分支机构参加的,应当提供总公司授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骛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关沮工业园西湖路139号六楼)。
3.方式: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湖北骛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关沮工业园西湖路139号六楼)报名(复印件留存评标时核对):
(1)营业执照;
(2)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以网上核实的信息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骛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活动中应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
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部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骛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关沮工业园西湖路139号六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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