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分局警用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分局警用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武汉市 | 采购单位 | 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分局警用车辆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分局警用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wehd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LT-WH-12420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8-2024-02084
3、项目名称:分局警用车辆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5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25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分局警用车辆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或招标公告附件采购需求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wehdz.gov.cn)
3、方式:
A 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1)未注册账号供应商,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审核通过后再申领电子证照。方式:进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信息注册。填写信息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电子证照申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申领电子证照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包,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申领电子证照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申领电子证照,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申领电子证照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新)》。B 使用CA方式(1)未注册账号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进入“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信息注册,填写信息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办理CA锁,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供应商》。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开标室5-3055(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B使用CA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A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选择有误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wehdz.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疑问可咨询027-65563042。
3.项目包信息:本次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分局警用车辆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如有)的,作无效标处理。
(1)预算金额:250万元;最高限价:250万元;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质保期:1)执法执勤用车A(新能源SUV):整车质保8年或1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三电系统首任非营运车主终身质保;
2)执法执勤用车B(燃油轿车):整车质保3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3)执法执勤用车C(插电混动MPV):整车质保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三电系统首任非营运车主终身质保;
4)执法执勤用车D(轻混动MPV):整车质保3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5)执法执勤用车E(燃油SUV):整车质保3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4.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服务: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具体政策要求和相关金融机构融资方案,供应商可登录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ggzyjy.wehdz.gov.cn/dhgx/views/cfcghtrzpt/index.html查看相关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大学园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马祖路17号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思成、宫永鑫、邓若渔、史欢、李健敏、盛其昌、胡佳康、马晶晶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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