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来凤县城区城中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工程(一期)、来凤县城区地下综合管网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ESLF-202411QT-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来凤县城区城中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工程(一期)、来凤县城区地下综合管网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ESLF-202411QT-003001001)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来凤县城区城中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工程(一期)、来凤县城区地下综合管网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来凤县城区城中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工程(一期)、来凤县城区地下综合管网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ESLF-202411QT-003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F-202411QT-00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城区城中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工程(一期)、来凤县城区地下综合管网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来凤县城区城中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来发改审批〔2024〕318号)项目代码:2310-422827-04-01-180141、《关于来凤县城区地下综合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来发改审批〔2024〕317号)项目代码2405-422827-04-01-18302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招标人为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来凤县城区 建设规模: 片区1:包括城东片区、龙凤新区及接龙桥路给排水管道、排洪通道的改造与建设,育红桥渠综合整治工程及排水管道清淤检测修复工程,同时完成管网配套设施的建设。排水管道管径范围为DN300~DN1500,排水箱涵尺寸范围为2000×3000~3000×2000,给水管道管径范围为DN100~DN600。 片区2:包括城中片区、城北片区、河水片区及教育一路给排水管道、排洪通道的改造与建设,排水管道清淤检测修复工程,同时完成管网配套设施的建设。排水管道管径范围为DN300~DN2000,给水管道管径范围为DN100~DN600。 片区3:包括机场片区、板栗河及杉木河给排水管道、排洪通道的改造与建设,排水管道清淤检测修复工程,同时完成管网配套设施的建设。排水管道管径范围为DN300~DN1000,排水箱涵尺寸为3000×4000,给水管道管径范围为DN150~DN300。 片区4:包括凤翔大道、凤舞一路及工业园片区给排水管道、排洪通道的改造与建设,排水管道清淤检测修复工程,同时完成管网配套设施的建设。排水管道管径范围为DN300~DN1800,排水箱涵尺寸范围为1000×1000~2000×2000,给水管道管径范围为DN200~DN600。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EPC招标。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物探及测量、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图纸审查并取得合格证等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设计:施工图设计(根据需求进行物探及测量)(含清单、控制价编制)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和满足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设计内容,不得擅自增加设计内容。②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③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调试、试运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建成。④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电子版文件)。⑤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本项目整体投资概算为103990.59万元,本次招标内容为来凤县城区城中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工程以及来凤县城区地下综合管网改造工程的一期EPC项目,涉及本次招标内容的投资概算为68361.787757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仅划分为1个标段,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06 合同估算价:***.02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物探及测量: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2)设计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是指:1项合同额5亿元及以上的给水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或1项合同额5亿元及以上的排水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业绩;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1项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给水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或1项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排水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是指:1项合同额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5家,且联合体应由承担工程设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④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自主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近3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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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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