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昌市猇亭区双桥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宜昌市 发布日期: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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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宜昌市 采购单位 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宜昌市猇亭区双桥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宜昌市猇亭区双桥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猇亭区双桥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浩华宜招-2024041-01
2、项目名称:宜昌市猇亭区双桥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37(万元)
5、最高限价:37(万元)
6、采购需求:负责完成宜昌市猇亭区双桥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并协助完成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报、审查并提供设计成果,配合甲方完成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负责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
7、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20提交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
②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人员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及2024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复印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
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未按要求送达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公告发布媒体:猇亭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xiaoting.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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