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秭归县梅家河乡移民创业基地暨保租房项目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秭归县梅家河乡移民创业基地暨保租房项目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宜昌市 | 采购单位 | 秭归县住保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秭归县梅家河乡移民创业基地暨保租房项目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秭归县梅家河乡移民创业基地暨保租房项目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项目业主为秭归县住保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财政奖补资金以及企业自筹等,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经秭发改审批〔2024〕263号批复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2.1.1建设地点:秭归县梅家河乡集镇团结路13号
2.1.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七层公共建筑工程,其中地下二层,地上五层,总建筑面积约4900.49平方米,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
2.2本项目总工期要求:12个月(365日历天)
(1)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提供可供评审的施工图成果文件(图纸审查及评审相关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由中标人支付),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本项目不提供设计补偿);
(2)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施工及相关竣工验收等工作工期11个月,以下达《工程开工指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2.3招标范围:
在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秭归县梅家河乡移民创业基地暨保租房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秭发改审批〔2024〕263号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工作以及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设备采购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
(2)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施工等附属工程;
(3)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4)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2.4工程质量目标:
(1)工程设计质量须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深度要求和施工图审查要求;
(2)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工程施工质量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工程安全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合格等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要求和施工资质要求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各一人,具体要求如下: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工程类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可以兼任本项目的采购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采购施工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单位成员;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设计方成员;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3)采购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采购施工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施工方成员;上传建造师证书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采购施工负责人。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采购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且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施工员、质量(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3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检)员均需提供2024年8月至2024年11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提供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提供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提供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一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且均为独立企业法人;
(2)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8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 2024年11月7日。
9、友情提醒
9.1.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9.2.“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
9.3.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住保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天问路24号滨湖社区移民综合楼201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招标项目为秭归县梅家河乡移民创业基地暨保租房项目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项目业主为秭归县住保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财政奖补资金以及企业自筹等,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经秭发改审批〔2024〕263号批复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2.1.1建设地点:秭归县梅家河乡集镇团结路13号
2.1.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七层公共建筑工程,其中地下二层,地上五层,总建筑面积约4900.49平方米,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
2.2本项目总工期要求:12个月(365日历天)
(1)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提供可供评审的施工图成果文件(图纸审查及评审相关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由中标人支付),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本项目不提供设计补偿);
(2)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施工及相关竣工验收等工作工期11个月,以下达《工程开工指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2.3招标范围:
在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秭归县梅家河乡移民创业基地暨保租房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秭发改审批〔2024〕263号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工作以及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设备采购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
(2)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施工等附属工程;
(3)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4)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2.4工程质量目标:
(1)工程设计质量须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深度要求和施工图审查要求;
(2)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工程施工质量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工程安全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合格等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要求和施工资质要求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各一人,具体要求如下: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工程类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可以兼任本项目的采购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采购施工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单位成员;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设计方成员;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3)采购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采购施工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施工方成员;上传建造师证书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采购施工负责人。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采购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且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施工员、质量(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3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检)员均需提供2024年8月至2024年11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提供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提供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提供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一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且均为独立企业法人;
(2)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8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 2024年11月7日。
9、友情提醒
9.1.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9.2.“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
9.3.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住保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天问路24号滨湖社区移民综合楼201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