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利川市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利川市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利川市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利川市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0220240300033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2-2024-00738
3、项目名称:利川市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60(万元)
6、最高限价:60(万元)
7、采购需求: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利川市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编制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燃气、供水、污水及再生水、雨水、综合管廊、信息化建设等行业。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实施方案》成果,服务期直至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报审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桥梁、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确保对综合管廊的设计要求有深入理解和把握,能在方案中合理考虑与其他市政设施的衔接。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等相关专业)等执业资格,熟悉综合管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3)专业技术人员: 配备一定数量的给排水、电气、暖通、结构等专业的工程师,各专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综合管廊各专业系统的设计和施工要求。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环节请详见开标评标纪律。违反开标纪律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给予投标人澄清机会,并拒绝其参与响应。(开标纪律祥见开标大厅相关互动页面) 2. 供应商应在系统指定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按系统规定的格式报出。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系统发出的最后报价指令,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由此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参与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平均报价的,且三分之二的评标小组成员一致认为属于低于成本价的,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能够履约完成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认为该供应商的《澄清文件》不能说明情况的,评标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响应。(履约完成的类似项目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采购信息网页截图、响应报价页面、成交通知书、项目合同及验收合格报告或者项目编制批复文书。 4.由于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本次谈判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章 第三十三条 第二款规定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服务技术解决方案。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未被推荐的响应供应商不进入最终报价。 5.由于本项目技术服务成果属于无形资产范围,采购人除要求响应供应商的技术成果必须满足相关法定规划要求以外,采购人对本项目的实施及服务过程,不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生产服务过程中的技术、服务要求。所以,响应供应商须编制本项目标的物的《生产服务技术实施方案(服务品质解决方案)》。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解决方案与采购人实际需求相呼应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推荐的响应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报价。 6.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准备好音频设备已备线上谈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利川市江源街88号和润嘉园三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浩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国泰名都1栋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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