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当阳市玉泉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当阳市玉泉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北 宜昌市 | 采购单位 | 当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当阳市玉泉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招标条件
当阳市玉泉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4〕1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及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当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当阳市玉泉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2项目地点:当阳市玉阳街道、玉泉街道、王店镇。
2.3项目建设规模:疏浚清障长度8790m,生态护岸长度5748m,新建生态跌水2处,拆除阻水拦水坝2座,改造拦水坝2座,塘堰清淤44口,塘堰生态治理606口,塘堰滨岸带生态修复8口。(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工期: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8工程安全要求:水利工程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施工围挡及施工门头设置管理的通知》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2)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及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近6个月(2024年05月~2024年10月)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9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05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18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91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信息发布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11月05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
地址:当阳市两河镇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当阳市子龙路1号C栋5楼
联系人:***
电话:***
当阳市玉泉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4〕1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及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当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当阳市玉泉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2项目地点:当阳市玉阳街道、玉泉街道、王店镇。
2.3项目建设规模:疏浚清障长度8790m,生态护岸长度5748m,新建生态跌水2处,拆除阻水拦水坝2座,改造拦水坝2座,塘堰清淤44口,塘堰生态治理606口,塘堰滨岸带生态修复8口。(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工期: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8工程安全要求:水利工程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施工围挡及施工门头设置管理的通知》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2)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及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近6个月(2024年05月~2024年10月)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9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05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18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91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信息发布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11月05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
地址:当阳市两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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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当阳市子龙路1号C栋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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