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麻城市司法局鼓楼、南湖司法所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改扩建项目

所属地区:湖北黄冈市 发布日期: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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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北 黄冈市 采购单位 麻城市司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泽优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麻城市司法局鼓楼、南湖司法所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改扩建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麻城市司法局麻城市司法局鼓楼、南湖司法所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改扩建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4 17:23|发布单位:麻城市司法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18|项目监管地:麻城市|:
【项目概况】
麻城市司法局鼓楼、南湖司法所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改扩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CCG-2024-19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81-2024-01317
3、项目名称:麻城市司法局鼓楼、南湖司法所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改扩建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6.8(万元)
6、最高限价:126.8(万元)
7、采购需求:
一、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相关要求:
本项目为麻城市司法局鼓楼、南湖司法所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改扩建项目施工采购。
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工。
付款方式: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拨付,基础改建加固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成交价的30%,食堂新建及南湖、鼓楼司法所及法律服务工作站装修完工后后付至工程成交价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成交价的90%,工程结算后付至工程成交价的98.5%,余下1.5%,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磋商有效期:60日历日。
验收方式:采购单位组织的验收小组与成交供应商的代表一起对工程进行检测验收,验收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如检测结果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标准,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维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归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质保期: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1年免费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算起,在质保期内,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供应商无偿修复。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否则是无效投标。
3)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电子证书)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扫描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中自行打印的信息扫描件视为同等有效)。且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社保管理机构出具证明材料(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均视为有效)或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工程中任职(包含已发布的中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则取消其在本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直接导致磋商单位在本项目的成交资格被取消。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无效。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若有在建工程但已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其扫描件必须上传在磋商文件中),未提供的成交无效。
4)所有磋商供应商必须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和签订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5)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应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查询结果截图,并签署本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具有签署磋商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具有签署磋商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
各供应商请自行登陆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未注册的企业在“右上角点击注册按钮,选择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上传资料均为jpg格式扫描件,按要求注册成功后系统提示审核通过,无需现场备案;已注册的企业在右上角点击“登录”,选择“企业登录”进入到会员专区进行投标;联系电话:0713-2854559,各供应商对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潜在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并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即可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未在系统中报名的磋商无效。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8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清标环节: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2)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小于或等于9家时,供应商全部入围参加竞争性磋商,如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大于9家时,采购人会选取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9家供应商入围参加竞争性磋商,与第9家供应商得分相同则全部入围,其他供应商不再参加磋商的下一环节。(办法请详见如下)
3)确定入围供应商办法:
1.入围供应商报价分值设定: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磋商响应报价: 100 分
2.入围报价确定方法:
入围报价=磋商响应文件报价
3.入围供应商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
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要求解密成功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报价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数量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浮E%,作为入围基准价。E为入围基准价下浮系数,范围为1-2的整数,本项目采购人确定E为(1)。
4.供应商磋商响应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偏差率=100%×|(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入围基准价)|÷入围基准价
5.计算供应商入围报价得分:
F=100-(磋商响应报价-入围基准价)÷入围基准价×100×3 (磋商响应报价>入围基准价时)
F=100-(入围基准价-磋商响应报价)÷入围基准价×100×2 (磋商响应报价≤入围基准价时)
其中:F≥0。
(二)、本磋商公告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相应资质的分公司磋商。
(四)、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应与磋商时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麻城市司法局
地   址:麻城市金桥大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泽优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麻城市创融大厦16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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